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当今世界,政治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趋势进一步加深,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党的十六大提出:二十一世纪的头二十年是我们必须紧紧抓住而且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历史时期。当前,我国的发展已经到了一个非常关键的阶段,既处于“黄金发展期”又处于“矛盾凸现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也是在新的国内外形势下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贯彻科学发展观、更好地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举措。作为居于社会主导地位的政府,转变职能,适应需求,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是我国各级政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任务。本文通过对和谐社会标准、现代政府职能历史沿革的分析和对当代中国政府职能的发展历程等问题的研究,探讨了政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应该履行的职能,存在的弊端和不足,改进的措施等方面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结合笔者工作的红桥区政府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区县政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遇到的困难和解决办法,希望能够为天津市和红桥区的和谐社会建设尽到自己的微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