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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民族艺术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的民族声乐,随着民族的产生而产生,随着民族的兴衰而兴衰。它始终离不开特定的民族,世界上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不属于任何民族的抽象的音乐,那么什么叫民族音乐呢?在给民族音乐学下定义时,常常是从划定其研究对象和方法着手,无论是起初的比较音乐学还是后来的民族音乐学,及今天的“Enthnomusicology”一词译成民族音乐学或音乐民族学,或者干脆叫音乐学、音乐文化人类学等争论,都是与这一学科自始至今研究对象的不断变化拓展有着密切的关系。民族音乐主要包括三类,第一类有关无文字社会的音乐(music of nonliterate),第二类亚洲及非洲北部文化中的种种音乐,即中国、日本、爪哇、巴厘岛、西南亚、印度、伊朗以及阿拉伯语系诸国家(和地区)的音乐文化,第三类是民俗音乐(folk music)可定义为,在上述亚洲高级文化和西方文明中,以口述方式来传承的音乐。符合这个民族广大群众的审美观的欣赏心理,要反映该民族素质气节和生活并有益于该民族人民的身心健康的音乐就是该民族音乐。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不同的民族在自己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不同风格的文化及艺术特征,本文从文化背景,生活习俗,生活环境及审美情趣等方面,论述和探索了民族声乐风格。中国的民族声乐艺术是从20世纪30—40年代成熟,到21世纪多元化发展。在我们特有自然环境,历史文化民族语言背景下形成的具有中国民族特色的共性风格和多元化个性风格的完美结合体。近些年来民族声乐过分重视共性风格的培养表演,忽略对我国民族民间音乐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扬,忽视了个性风格的表现,因此要从认识、审美、教学理念入手、改善教学课程设置,因材施教突出民族个性及风格的培养,促进民族声乐艺术的“百花齐放”。许多朝鲜族歌谣是属于小曲式的抒情歌谣。这种歌词语言美丽,有着感兴词和有力的返复句子。这些就成为它音乐中的抒情性、乐观性和平易性的要素。我们认为“西京别曲”“动动”“可世里”和“情山别曲”等,都是有代表性的歌谣,是今天民谣的前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