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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随着世界各国政府透明化改革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政府信息公开不仅是促进政府信息资源优化配置和充分利用的有效途径,而且是坚持和发展社会民主,建设社会政治文明,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二十多年来,我国政府和学术界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已进行了大量有益的探索和大胆的尝试,可以说成绩斐然。但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发展不平衡,部分地区或部门之间缺乏协调性,有的地方政府对公众的信息需求了解不够,与公众的互动合作不够,导致信息公开的内容随意性大,监督、评价的尺度不一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除了要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外,更要首先抓好道德建设,确立政府和公众在政府信息公开中价值取向,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目标、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因此,本文以政府信息公开理论和价值分析理论为基础,分别构建政府信息公开中公众和政府的价值取向模型,以探讨一套科学的适合我国信息公开发展的价值取向体系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判断标准和行为准则,是十分必要的。本文由6章构成。第1章:绪论。介绍了本文的选题背景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内容和创新之处。第2章:政府信息公开价值取向研究中的基本概念。阐述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概念、价值取向的含义、以及将价值取向分析应用到政府信息公开中的重要性、政府信息公开价值取向的历史演进和影响因素。第3章:政府信息公开的权利主体的价值取向。首先将政府信息公开的权利主体(公众)分为个人、企业、政府具有代表性的三类,然后分别分析了这三类公众在信息公开中的价值取向,同时分别构建了个人、企业、政府三类公众在信息公开中的价值取向模型。第4章:政府信息公开的义务主体的价值取向。首先将政府信息公开的义务主体(政府)分为中央、地方和基层三级,然后分别提出了各级政府在公开不同类型的政府信息时,应侧重的价值取向,并构建了一个政府在信息公开中的多层性价值取向模型。第5章:政府信息公开主体的价值取向之间的关系。分析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之间相一致、相矛盾以及相矛盾的价值取向中可协调的价值取向。第6章:结语。提出了关于我国政府信息公开价值取向的进一步研究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