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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三十年战争后签署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The Peace Treaty of Westphalia)令欧洲社会衍生了建立平等主权国家的社会土壤。在由博丹正式提出国家主权概念后,国家主权就一直伴随着近现代国家和国际法的发展,并成为许多现代国际法理论的基础。本文利用历史研究和对比研究的方法,并借助相关国际惯例、法律法规来论证新时代要坚持相对的、平等的国家主权观。除引言及结语外,本文共分为四章。第一章对国家主权进行了概述,包括国家主权的涵义、特征、分类以及近代国家主权理论的产生和发展。对于国家主权的涵义,本文列举了各国学者在不同时期、不同社会背景下形成的各不相同的观点,并总结出其中的共通性——对内最高性和对外独立性。鉴于国际社会对于主权的内涵尚未形成一致的看法,为了更好地了解国家主权,本章探讨了国家主权的五个特征及八大分类。在近代国家主权理论的产生和发展部分,文章以时间为主线,简述了国家主权理论的萌芽以及近代国家主权理论的产生和发展。第二章从国际法学理的角度对国家主权学说进行了梳理。包括自然法学派中维多利亚和普芬多夫的观点;实在法学派中宾克舒克和奥本海的观点;格老秀斯派中格老秀斯和瓦特尔的观点;新自然法学派中狄骥、波利蒂斯、赛尔和凯尔森的观点,以及新实在法学派中的权力政治学说和政策定向学说。最终得出结论,主权主权是国家固有的属性,是发展的概念,是与历史和国家的演变相对应的。第三章介绍了现代国家主权理论的发展趋势,以社会主义国家和资本主义国家为例,分别阐述了两大意识形态国家所持有的不同的国家主权观念,及其原因和现实意义。第四章阐述了新时代的国家主权观念——相对的、平等的主权观。本章首先从理论和现实的角度来论述相对主权观的必要性和现实性。理论方面主要是包括条约、习惯和一般法律原则在内的传统国际法对国家主权的限制;现实方面主要包括对国家领土管辖权和国家管辖权的限制。针对当今国际社会组织化趋势的加强,本章着重以联合国柬埔寨维和行动、前南斯拉夫解体事件和世界贸易组织为例,论证了国际组织对传统国家主权的限制和影响。本章第二部分从平等的角度证成新时代的国家主权观,阐述了国家主权平等的发展脉络,并以“新干涉主义”为例,说明此一学说对国家主权平等的侵害。结语部分着重强调了新时代全球化大背景下,各国必须坚持相对的、平等的主权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