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流浪未成年人问题并不是一个当代特有的问题,不过却在我国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呈现出新的问题特征。据民政部的社会服务发展数据统计显示,当前我国流浪未成年人总数超过15万人,其现状基本可以用人数多,受教育程度低,年龄段集中来概括。流浪生活对未成年人个体成长发展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本该是受到保护的年纪,却独自应对着赤裸裸的生存现实,这不仅会对他们的生理健康造成危害,更会影响到他们正确价值观、人生观的塑造,此外因为没有有效监护的支持以及正常的劳动能力,在模糊的是非观念引导下,许多流浪未成年人为了生存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甚至遭到不法分子的操控变成为其牟利的工具,从而影响着社会的治安与和谐。因而于人于社会的发展,这都是个亟需解决的社会问题,应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本文以生态系统理论、需求理论、福利多元主义理论等相关理论为依托,以沈阳市未保中心的救助档案为研究对象,采取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相结合的研究方法来探讨沈阳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的相关问题,分析我国当前普遍实施的对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方式中的问题和不足,然后结合地方实践特色,提出具有指导性和操作性的建议,具体内容包括:一是在救助的理念上,坚持“回归”性和“本源”性的救助理念;第二,在具体的救助流程中,构建一种包括流入地救助中心、流出地救助中心和流出地社区间的联动救助机制,将流浪未成年人置入完备的救助链条之中;第三,在救助内容的设置上,重点突出对流浪未成年人家庭需求和教育需求的救助;最后,通过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做好救助资金的支持和协调工作,以及鼓励支持更多的非政府组织加入救助工作的方式来加强对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的相应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