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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一直在探寻幸福,追求幸福。每个人都盼望能过上幸福的生活,但有关幸福的问题又始终困扰着人们。因此,研究幸福必须对这些令人困惑的问题作出回应。首先,有关幸福的“四大”问题:一是人生的终极目的究竟是道德还是幸福。本文认为,只有幸福才有资格戴上人生终极目的这顶桂冠,道德则居于从属地位,它只是人们获得幸福的手段;二是人们对幸福的概念有不同见解。关于幸福的概念有“满足说”、“快乐说”、“自我实现说”、“意义说”,等等,不一而足。但关于幸福概念的争论在理论上最后主要归结到幸福“快乐论”和幸福“实现论”两大派别。这两种观点看似难以调和,但解决它们之间矛盾可以借助“好生活”作为媒介予以超越。因为,幸福实际上是人们先经过感受,继而进行判断、反思得出正向阈值后的心理感受与情绪体验。产生幸福的感受是来自于“好生活”,而“好生活”要保证人们置身其中能够达到自我实现和全面发展。据此,人们在实际感受幸福时,应存在一个递进链条:好生活(自我实现和全面发展)→苦乐的正向阈值→幸福;三是关于幸福的寓所也存在争议。有人主张幸福在现实世界,也有人声称在天堂,还有人主张幸福在心,等等。但幸福只能是寓于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的结合之处;四是有关实现幸福的途径也是观点迥异。基督教幸福观认为想要幸福就好好地在人间赎罪,因为人是有原罪的,赎罪之后就可以到天堂享受幸福。中国道家的幸福观是顺应天道,推崇合于自然、清静无为的幸福,等等,但实际上实现幸福只有唯一的一条路径,那就是从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准备条件,并努力实现两者的统一。其次,幸福观、幸福感以及幸福指数等方面的问题。因为幸福观、幸福感以及幸福指数都是围绕着幸福而产生的概念,理解它们将有助于人们更好地实现幸福。幸福观是人们对何谓幸福以及如何实现幸福的基本态度和总的看法。目前,我国社会上存在多种幸福观:显性主流的幸福观是马克思主义的幸福观。隐性的幸福观有享乐主义幸福观、消费主义幸福观、功利主义的幸福观、拜金主义幸福观等。当前,有些人的幸福观存在误区,其根本原因在于未能正确处理好物质幸福和精神幸福、个人幸福和社会幸福的关系。幸福观对幸福感有决定性影响。同种境况,持有不同幸福观的人可能幸福感受不同。此外,影响幸福感还包括人格、健康、年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等因素。幸福指数是对幸福感的量化。以现有的科学技术,人类还无法对人的幸福感进行精确量化,只是个体自身凭借自己的感觉大致判断自己是否幸福。但由于目前人类无法找到其他更好的手段来描述幸福感,所以幸福指数还是得到了广泛地应用。因为幸福指数尽管不完全科学,但毕竟还是具有一定的价值。从幸福指数上看,当前国人的幸福指数不高,主要原因有:浅层原因有国人富裕之后感到困惑、“三难”(房子、教育、医疗)问题让其不幸福、生态环境使其不幸福;深层原因是社会支持系统动摇、传统优秀品质被消解、幸福思想异化、社会存在不公平、人们的不安全感加剧。最后,研究幸福最关键的问题是要在当前的现实生活中实现幸福。这就需要为实现幸福准备所需的必备条件。要实现幸福,作为幸福的主体——人必须拥有正确的幸福观,具有高尚的道德,注重修身养性,保持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幸福感知和创造能力。同时,还要生活在幸福社会之中。幸福社会应是政治民主、经济繁荣且可持续发展、法制健全、文化健康、社会和谐,秩序稳定、环境生态。所以,建构幸福社会必须发展经济,为幸福社会奠定物质基础;维护公平正义,使幸福社会保持恒久稳定;建设幸福文化,为幸福社会提供精神支撑;建设生态文明,为幸福社会创造美丽空间;建立社会保障机制,使弱势群体也能在幸福社会幸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