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自引入招投标制度以来,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带来了一个全新的面貌,经济体制更加健全。在建筑工程领域广泛使用招投标制度使得市场上通过公平竞争达到优胜劣汰的目的,招标人通过竞争性招标,择优选择中标人,无论从工程质量还是从工程造价角度来说都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我国涉足招投标领域较晚,加之经济体制尚不成熟,法律方面还存在漏洞,建筑市场参与主体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存在,围标、串标、规避招标、“黑白合同”等违规行为层出不穷,屡禁不止,其中围标行为几乎成为业内不成文的规定,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失去了招投标制度本身的作用。论文以围标为研究对象,并在阅读大量参考文献的基础上定义了围标的概念,即投标人之间的合谋称之为围标,而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合谋叫做串标。以交易成本经济学理论与博弈论为理论工具,运用系统科学的方法、数学建模等方法深入研究了围标行为的成因及其过程,为治理途径的提出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首先,界定清晰了围标、围标人及陪标人等相关概念,并客观阐述了当前建筑市场中围标的现状,重点对围标行为产生的根源进行了分析,最后明确了围标行为给市场带来的巨大危害。其次,利用交易成本经济学理论定性分析了围标行为,从内部因素与外部因素对围标交易成本的影响进行了分析;之后,通过博弈论建模的形式对围标行为进行了定量分析,分别对招标人与围标人、监管部门与围标人和陪标人与围标人进行了双方博弈,通过博弈模型的构建与分析,找到二者的一个均衡点,为下文提出治理途径给出有力依据。最后,从经济角度、监管体制角度、行业自律等角度提出治理途径,对建筑领域规避围标行为有一定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