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为加强公务员体育锻炼,增强公务员体质,切实提高公务员的身体素质和工作效率,从2004年起,徐汇区在机关公务员范围内启动体育锻炼项目。本研究采用定量研究和定性研究相结合的方法,从健身项目对公务员体育锻炼及对体质状况的影响两个方面,对健身项目的效果进行评价;同时采用个人访谈和小组访谈的形式,了解公务员对健身项目的看法、建议、影响因素等。研究的主要发现和建议如下:
一、主要发现
1、徐汇区公务员健身项目大大提高了公务员体育锻炼的参与率,由于项目的推动,原来没有参加锻炼的公务员约3/4普遍参与锻炼。
2、健身项目所推动的参与者,每周参加体育锻炼的次数多数在2次及以下,持续时间多数也在30分钟以内,明显不及原本自觉参与者,合理锻炼的比例没有因健身项目的推动而明显提高。
3、因体质测试指标体系、体育锻炼项目的限制,以及没有与健康体检相联系,健身项目实施后公务员的体质没有明显改善。公务员身体柔韧性有显著性改善,男性公务员俯卧撑指标明显升高.
4、不同特征公务员对体育锻炼参与率及健身项目依从性有一定影响:20~岁年龄组体育锻炼比例最高,随年龄增长而逐渐下降;公安人员平时参与体育锻炼的比例低于其他公务员;健身项目的实施对女性、50岁以上、街道的公务员影响更为重要明显;公安人员数量大、本地体锻参与率低、项目依从性低,是健身需要关注的重点人群。
5、多数公务员对健身项目持赞同态度;工作忙、没有时间,工作累、没有精力,健身场所开放时间不匹配是影响公务员体育锻炼的客观因素,体育锻炼意识是影响公务员锻炼的主观因素。
6、健身项目刚刚起步,项目管理有待逐步完善,包括健身卡管理、考核激励机制、体质和健康变化的评定和档案管理、协定体育场馆的管理等。
二、建议1、开展多种措施,重点在提高公务员体锻健身意识及观念,进一步提高参与频度和持续时间,以提高合理体锻参与率。
2、采用普遍的网络化管理,建立体育锻炼、体质测试、健康体检整体系列档案,客观评价体育锻炼效果,并关注两个极端群体,使健身项目受益面更广。
3、关注公安人员,开展分类管理和分类评价,提高公安人员的体锻积极性,并客观评价公安人员、无卡并自觉锻炼人员的体力活动状况。
4、针对影响公务员体锻的妨碍因素,创造条件推动公务员健身:
(1)体育场馆联网,通卡通用;
(2)推广简便适宜体锻,增加趣味性,并纳入考核评价范围;
(3)加强协定体育场馆管理,提高推荐场所的服务质量,包括指导水平,改善设施,开放时间更适合公务员作息特点。
(4)在工作场所建立简便易行的体育设施,提高体育锻炼频度和持续时间;
(5)开展讲座、咨询、竞赛等活动,广泛宣传合理体锻理念,提高健身意识。
5、推广健身项目的同时,重视公务员总体体力活动的水平,注意将推荐场所之外的体育锻炼、公安外勤运动等纳入考核。
6、体质测试体系着重在健康有关的体质成分的研究,定期进行公务员体质监测工作,并且与健康体检相结合,及时进行体质与健康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