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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于中国渤海湾发生的油田溢油事件引起了全国社会的广泛关注,该次事件为近年来中国内地发生的第一起大规模海底油井溢油污染事件。而在此次事件中所暴露出的种种问题和乱象,如相关政府部门监管不力,主管机关混乱,相关责任主体的逃避责任等,也使人对我国溢油污染的立法体系产生了质疑。笔者认为,该次溢油污染事件的发生之于中国溢油污染立法体系的发展不失为一个良好契机,就如同EXXON VALDEZ号溢油污染事故之于美国油污立法体系的发展一样,借公众舆论和事故中所暴露出的问题为力,建立健全我国的溢油污染立法体系。本文拟在对中国溢油污染现行立法体系进行全面回顾的基础上,以美国《1990年油污法案》的立法变迁为视角,着重分析我国现行溢油污染立法体系的缺陷,并针对该等缺陷,结合渤海湾溢油事故的案例,提出解决方法和发展方向。本文共分四章。第一章背景介绍。通过对比分析中国的渤海湾溢油污染事故案例和美国墨西哥湾溢油污染事故及EXXON VALDEZ号溢油污染事故的案例,得出中国相关立法的缺失和存在的问题。并通过对中美两国石油产量、进口额度等的分析,阐明了美国的《1990年油污法案》之于中国溢油污染立法体系的比较意义。第二章我国立法体系回顾。全面回顾了我国所参加的相关国际公约和双边协定等,并立体分析了我国国内的现行立法。针对我国溢油污染立法体系中所暴露出的问题做出了具体的阐述。第三章美国《1990年油污法案》立法体系综述。通过对比分析美国《1990年油污法案》出台前后的油污立法体系,总结和揣摩美国国内油污立法体系的发展方向和立法意图,为我国溢油污染立法体系的发展提供借鉴。第四章我国立法体系的构想。结合前文对中国立法体系的缺陷和美国《1990年油污法案》的发展的阐述,针对该等缺陷,提出笔者所构想的适合中国国情的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