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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是我国历年来选拔人才的基本制度。德智体全面发展是我国培养人才的基本方针,体育是其中重要一环。由于我国高考科目中不涉及到体育,在应试教育的大环境下,大多数学校在高二高三砍掉了体育课。“高考考什么,老师就教什么,学生也就练什么”。高中学生全力应付高考考试科目,抑制了学生参与体育锻炼的思想和行为,因此形成多年来大学新生体质严重下降的局面。本研究的假设是:既然“高考考什么,学生就会练什么”,那么高考中如果增设体育科目,学生自然就会去重视它、练习它。这种思路曾经有许多学者专家思考过或建议过,但为何我国高考没有体育科目呢?它的传统阻力在哪?高考增设体育科目是否必要?理论和实践是否可行?是否符合目前素质教育的精神?学生、教师、家长、社会及行政部门对此的看法态度如何?了解和回答上述问题可以为我国高考改革选拨人才方式提供理论依据和参考。本研究通过文献资料、问卷调查、专家访谈、数理统计、逻辑分析及归纳总结等研究方法,对湖北省(以武汉市为主)与高考相关的各类人员进行问卷和访谈调查。在此基础上,对我国高考增设体育科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理论探讨,并对高考增设体育科目的各种质疑进行逻辑分析。本研究的主要结论如下:(1)高考增设体育科目价值和意义在于有利于改善青少年学生体质下降现状;有利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利于使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轨;有利于提升学校体育的地位;有利于提升社会各界对体育的认识;有利于带动体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有利于带动与体育相关产业的发展。(2)对与高考相关的各类人员进行的调查表明:绝大部分人员对高考增设体育科目持肯定和赞同态度,认为它是能促进学生参加体育锻炼,改善青少年体质下降状况的有效举措。(3)国外高考体制为我国高考增设体育科目提供了启示,我国中考体育科目的实践经验和高考改革需要为高考增设体育科目的实施提供了依据和保障。(4)对各种负面质疑:“体育不是学科、高考增设体育科目是变相应试教育、高考增设体育科目会增加学生负担、高考增设体育科目难以公平操作”等进行了理论分析和逻辑驳辩,证明这些观点是不成立的。(5)在对高考增设体育科目价值研究的基础上,认真借鉴国外高考体质、中考体育、我国个别省份将体育纳入学业水平考试的成功经验,通过对学生、家长、教师、学校领导、相关行政机关人员对高考增设体育科目的态度分析,高考增设体育科是可行的。(6)高考增设体育科目设计方案可分两种形式:一是可将体育科目纳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依据体质健康标准、中考评分细则等相关评分标准将成绩按“A、B、C、D”四个等级划分与高校新生录取挂钩。二是可直接将体育纳入高考考试范畴,考试的分值应为30-60分为宜,可采用“必选+自选”的形式。耐力为必考项目(男1000米/女800米);跳绳、跳远/立定跳远、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可作为选修项目。两种方案均可进行探索,由于本研究尚存在很多不足,建议在方案设计方案进行更进一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