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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观是指人们对公共权力(在阶级社会中主要是指国家政权)的来源、性质、目的、配置、行使、监督等问题的认识、判断、评价的理论化和系统化的根本观点,简单地说就是人们对权力这一社会普遍现象的总看法和基本观点。马克思主义认为,公共权力就其本质上看是来源于人民,人民通过某种方式授权给政府,由政府使用公共权力来解决公共问题,而政府各层次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便是公共权力的具体实施者。因此委托授权关系乃是现代社会围绕公共权力形成的基本关系,执政党的领导干部是否具有正确的权力观至为重要。江泽民指出:马克思主义政党执政以后,能否正确地看待和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这是一个必须长期经受的根本性考验,也是一个关系着社会主义事业前途命运的长期的根本性课题,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对这个问题引起重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 江泽民根据马克思主义的权力理论,吸取古今中外政权建设特别是社会主义国家民主政治建设和执政党建设的经验教训,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解决我党长期执政这一历史性课题的需要,就新时期共产党人正确掌权用权的基本规律和具体实现形式作了系统阐述。其中,主要包括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的必要性和意义,以及关于权力实质、权力责任、权力价值、权力道德、权力制衡等问题的阐发。他指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也是权力的真正主体。我们党是代表人民掌权的,党手中的权力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因此中国共产党人的权力观应该重点解决权力怎样为人民服务的问题。 具体地说,江泽民认为:在权力定位上,必须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这关系着人心向背以及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才能真正体现权力的人民主体性。在权力实质上,必须认识到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于人民,党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各级领导干部要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坚决破除“官本位”思想,使权力真正体现人民的意志和愿望。在权力责任上,必须保证权力与责任的统一,切实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注意克服庸俗的权力观念。在权力价值上,必须以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作为我们权力的价值取向,时时处处把国家、民族和人民的利益摆在第一位,要立志做大事,不要立志做大官,牢记只有人民才是我们工作价值的最高裁决者。在权力道德上,必须身体力行共产主义道德,勤政为民,扎实工作,清正廉洁,严于律己,心胸宽广,容人容事。在权力制衡上,必须懂得人民权力应当受到人民的监督,广集民智以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不断扩大党员和群众对千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确保各级干部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江泽民权力观扬弃了中国传统的“民本”观念,否定了西方的“精英政治”思想,继承和发展了毛泽东、邓小平的权力观,具有鲜明的民族个性和时代特色。它以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权力运作的总价值取向,以“法治”与“德治”有机结合为主线构建权力观体系,高度重视权力行使者的素质修养,充分体现了理论创新的品质,是对马克思主义权力观的创造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