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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执行和解制度是强制执行程序的一个重要制度,它能化解“执行难”问题,降低执行成本,提高执行效率。但是当前我国执行和解制度规定的相当简单,过于原则化,欠缺可操作性。笔者对我国执行和解制度进行了一定的分析研究,并最后提出了一些完善建议。本文除了前言和结论之外,共分为三个部分。前言部分通过分析我国当前执行中的许多问题,然后分析民事执行和解对缓解“执行难,,的作用,以此指出执行和解制度的重要性。第一部分是民事执行和解制度的概述。笔者从民事执行和解制度的概念入手,论述了理论界对该概念存在的争议,并与其它的相似概念进行了比较分析,最后给出笔者自己的定义;接着又分析了民事执行和解制度的性质和功能。最后笔者对民事执行和解制度的法理基础进行了论述,笔者认为其法理基础包括三个方面:公权力对私权利的容让,当事人处分权的行使和诚实信用原则。第二部分是民事执行和解制度的生效要件和效力。在这一部分笔者首先分析了执行和解的生效要件,并在此基础上分析执行和解的效力问题,笔者认为其效力采用区别说更合理,最后笔者还对执行和解的效力瑕疵问题稍作了说明。第三部分是我国民事执行和解的立法与司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路径。这一部分笔者从立法和司法两个方面指出了我国执行和解制度存在的问题,然后分析了我国民事执行和解制度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然后提出完善我国民事执行和解制度的具体建议。结语部分对全文进行了总结,就我国目前的具体情况而言,执行和解有利于解决我国司法实践中“执行难”的问题,但放眼全局,我国民事诉讼在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希望制定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执行法》能有效解决这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