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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世界上很多国家,为了提高经济效益、增强国际竞争力,很多企业都会选择经营者集中的形式实现第二次飞跃。为了防止经营者通过兼并和收购等活动产生或加强市场支配地位,市场经济国家(地区)会对超过一定规模的集中进行反垄断调查。反垄断调查的关键则是实质性审查过程进行法律规制。我国《反垄断法》立法以来,关于经营者集中的反垄断规制逐步发展,逐步完善,但是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其中实质性审查方面,相关规定比较模糊,一些关于经营者集中的制度和规定尚存在很大的讨论空间。所以,监管机构进行实质性审查过程中,往往缺乏可以遵循的指导和参考标准。完善我国关于经营者集中的实质审查制度,对完善我国的经济法制度和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起到重要关键作用。 第一部分主要介绍了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件的过程、裁判依据和争议焦点,然后针对案件进行相应的关于经营者集中的法律分析。通过法律分析,引入对实质审查标准、市场支配地位认定、效率抗辩问题的法律思考。 第二部分主要介绍我国关于经营者集中的实质审查标准。笔者通过从我国关于实质性审查标准的规定、国外主要国家关于实质性审查的研究,以及美国波音兼并麦道案件分析,提出相应的法律建议。 第三部分主要介绍我国经营者集中关于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从市场支配地位的法律界定和国外相关的法律研究,笔者将对我国现行的认定标准提出相应的法律建议。 第四部分主要介绍我国关于经营者集中的实质审查抗辩制度。笔者通过对效率抗辩内涵的分析以及对国外相应理论以及司法实践的总结,提出适合于我国反垄断法体系的效率抗辩制度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