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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是我国的基础产业,农业经济的发展是关系着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然而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农业经营主体常常会面临投入资金不足的困境,缺乏抵押物、自然风险过大等因素又制约着贷款的获得。为了缓解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难、贷款贵”的问题,响应国家加快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的号召,涉农贷款保证保险作为一种可以有效管理信贷风险的金融工具,引起政府与专家学者的广泛关注,被认为是推动我国农业保险与农业信贷协调发展,促进农村金融快速发展的重要手段。本文通过对涉农贷款保证保险产品的优化设计,使该产品能够促进农业保险发挥风险保障作用,降低银行面临的信贷风险,推动农业保险与农业信贷协同发展,拓宽保险公司的经营领域,从而突破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瓶颈,使“银农保”三方达到共赢。本研究对于涉农贷款保证保险在全国范围内的推广发展具有一定的现实指导意义。本文通过对国内外关于保险与农业信贷相结合、贷款保证保险发展运作的相关文献进行梳理,并在明确阐述农业保险、农业信贷、贷款保证保险、协同理论和非寿险精算理论相关概念理论的基础上,对涉农贷款保证保险产品进行研究。全文以我国1987-2016年的农业保险与农业信贷相关数据为研究基础,运用基于VAR模型的协整检验和格兰杰因果检验对农业保险与农业信贷的协同关系进行实证分析,发现二者的发展关系不协调。农业保险与农业信贷的协同合作,能够稳定农村金融和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涉农贷款保证保险由于其具有拓宽农业保险经营领域、降低放贷银行损失风险和缓解借款人贷款难的特殊性质,在促进二者协同关系上有着先天优势,这是涉农贷款保证保险提出的现实基础。目前,我国在部分地区试点了涉农贷款保证保险的不同模式,但是,他们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保证保险,而是介于信用保险与保证保险之间的一种不符合保险基本分类的一款产品,其在产品界定、资格审核、保证书条款设计和费率厘定方面存在问题,无法完全发挥促进农业保险与农业信贷共同发展的作用。因此在前述研究的基础上,本文对涉农贷款保证保险的产品进行重新设计,通过对涉农贷款保证保险的承保条件、贷款发放流程等方面的设计减少道德风险的发生;通过对业务合同条款的补充设计,确定保险公司的担保人地位,保障其追偿权的实现;通过引入信用迁移矩阵设计费率厘定模型,保障保险公司的经营收益。最后针对该产品如何在市场中进行推广提出了确定合理的反担保物、引入全面补偿协议、政策性农业保险与涉农贷款保证保险相结合、政府推动产品有序运行、监管机构加强产品监管和逐步构建专业化保证保险费率厘定机构等六点建议,以保证涉农贷款保证保险能更好的与农业信贷相结合,发挥农业保险的风险保障作用,并推动农村金融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