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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际贸易中,WTO成员方之间涉及倾销与反倾销而产生的争议,可提交WTO争端解决机制处理。WTO争端解决机制,是世界贸易组织处理成员方之间贸易争端的法律途径,是普遍适用于所有WTO成员方的一个统一的规则体系。WTO争端解决机制在审理反倾销争端案件的过程中,一般会对当事方的国内法或者当事方当局的裁定作出判断,这就产生了反倾销争端的“审查标准”问题。这一标准问题不仅一直是世界贸易组织法律体制中的难题,而且更大程度上关系到国家主权与WTO管辖权之间的权力分配,所以本文的研究就显得很有参考价值和现实意义。自世界贸易组织成立以来,特别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世界各国对华提出的反倾销案件逐年飙升,我国甚至出现了为履行争端解决机构报告被迫修改国内法的立法实践。同时,许多国外的产品以倾销的方式进入我国,我国法律应对机制的落后和企业应对能力的不足,导致我国的相关产业遭受重大冲击和损害。因此,站在中国的立场上,研究反倾销争端的“审查标准”问题,更加迫切而有实际意义。本文由美日热轧钢反倾销争端案引出反倾销“审查标准”问题的讨论,进而全面阐述了WTO反倾销争端“审查标准”的基本理论及历史演进,分析了现行WTO法律体系中“审查标准”的法律规范,并结合《入世议定书》第15条,分析了中国频繁遭受反倾销起诉的原因,并从“审查标准”的角度提出了相应对策。文章在绪论部分首先介绍了WTO反倾销争端“审查标准”研究的背景、意义、论文的主要内容等。之后,第一章提出问题,由美日热轧钢案引出反倾销“审查标准”这个话题的讨论。第二章对WTO反倾销争端的“审查标准”进行了概述,包括WTO反倾销争端解决机制概述,WTO反倾销争端“审查标准”的内涵及反倾销“审查标准”的历史演进。随后,第三章分析了WTO反倾销争端“审查标准”的现行法律规范,区分了《反倾销协定》第17.6条与DSU11条在实践中的不同适用。第四章首先对中国近年来反倾销涉案趋势进行了分析,之后结合《入世议定书》第15条,分析了中国频繁遭受反倾销起诉的原因,并从“审查标准”的角度提出了相应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