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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依据《工会法》、《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谈工会的"主体性"问题,并结合工会的三大权能:团结权、集体谈判权和罢工权讨论我国关于"罢工权"的立法以及如何有效发挥集体合同的功能.同时谈《工会法》中涉及工会权利、义务、法律责任规定的不足之处.在经济全球化影响下,各国工会力量不同程度地减弱.我国工会发展应结合国情,从确保自身地位独立强大、建立多层次集体谈判制度以及构建完善的法律框架入手,努力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走有中国特色的工会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