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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型受贿犯罪的概念是从《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提出的,但《意见》自身的效力就存在争议,能否以《意见》直接处理受贿犯罪存疑。再者,《意见》规定交易型受贿犯罪的主要类型不够全面,笔者对其进行了补充。另外,《意见》的规范性用语较多,诸如“优惠价格”、“市场价格”、“交易时”等概念需要准确定义。本文正文共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对交易型受贿犯罪的概念、《意见》的效力进行说明,并对交易型受贿犯罪主要类型进行补充。 第二部分是以张宏伟案为切入点,列出在认定构成交易型受贿犯罪时易出现的争议点。 第三部分是本文的重点,分为两章。第一章着重于争议点中的价格因素,另一章着重于争议点中的其他重要因素。 第四部分是笔者对交易型受贿犯罪补充的类型的分析,指出认定构成犯罪的疑难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