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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技术创新是引领绿色发展的第一动力,是我国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201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科技部印发《关于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快构建企业为主体、产学研深度融合、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完备、资源配置高效、成果转化顺畅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实现人才、资金、知识等各类创新要素资源向绿色技术创新领域有效集聚。这是我国第一次针对具体绿色环保领域提出的创新体系建设,充分体现我国对绿色创新的高度重视。但是长期以来,我国存在绿色创新主体不突出、产学研金介联系薄弱、创新环境不完善、创新要素难以实现跨区域流动等问题,导致我国企业在提升绿色创新时面临重重阻碍。城市群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战略核心区和绿色创新主体聚集区,是我国实现绿色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力。同时作为我国环境污染的聚集区和高度敏感区,区域内环境污染连片性、传染性与交叠性正在加剧。主要原因在于城市群内各城市之间存在各种显性和隐性壁垒,导致区域内协调机制不健全、同质化竞争严重、创新资源错配等问题突出。因此,如何打破区域间壁垒,促进城市群环境污染协同治理组织与机制设计,实现绿色创新领域有效集聚,是当前城市群环境治理领域的重要研究议题(锁利铭和阚艳秋,2019)。在此背景下,本文尝试基于城市群环境协作治理视角,探索城市群内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机制。并试图回答以下三个问题:(1)城市群环境治理网络是否会驱动企业进行绿色创新?(2)城市群环境治理网络如何通过技术联盟影响企业绿色创新?(3)在不同城市群经济水平和城市群级别背景下,技术联盟的中介作用效果是否受到影响?通过对上述问题的回答,以期为城市群更好地发挥企业作为绿色创新主体作用,解决区域内环境污染治理难题,进而推动城市群实现绿色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一定的实践证据。本文通过文献计量法,应用Citespace5.0统计软件,对相关文献进行分析和回顾。在此基础上,以企业生态学系统理论、战略联盟理论、社会网络理论和技术创新理论为支撑。尝试从城市群环境协作治理视角,构建城市群环境治理网络、技术联盟与企业绿色创新的理论框架。力图从理论上解释城市群环境治理网络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过程。再通过社会网络分析法和实证研究法,分别检验城市群环境治理网络四个维度(网络连接数、网络密度、度数中心度和接近中心度)对企业绿色创新三个维度(企业绿色专利创新、企业绿色产品创新、企业绿色管理创新)的影响,以及检验技术联盟的中介作用和城市群经济水平与城市群级别的后置调节作用。本文主要以城市群内部的重污染行业上市企业作为研究对象,重点分析城市群环境治理网络驱动及影响城市群内企业绿色创新的过程。第一,选定5个国家级城市群和5个区域性城市群,通过文本挖掘法,应用Python爬虫技术,搜集和统计2009-2018年间每个城市群内各城市之间环境合作或协作治理新闻。第二,通过社会网络分析法,应用Ucinet 6.0统计软件,测算出2009-2018年间每个城市群每年的环境治理网络连接数、网络密度、度数中心度和接近中心度。第三,选取10个城市群内共676家重污染行业上市企业作为研究样本,统计在2009-2018年间,企业每年在城市群范围内,与其他地区创新主体(企业、大学、科研机构、政府)的环保技术联盟次数。第四,搜集城市群内676家重污染行业上市企业绿色创新数据,主要有企业绿色专利创新、企业绿色产品创新和企业绿色管理创新。第五,应用EViews8.0和SPSS19.0统计软件,根据实证分析过程,依次检验城市群环境治理网络、技术联盟与企业绿色创新之间的关系,以及城市群经济水平和城市群级别的调节作用。通过上述分析,本文最终形成如下五点结论:第一,城市群环境治理网络正向促进企业绿色创新。即城市群环境治理网络连接数、网络密度、度数中心度分别正向促进企业绿色专利创新、企业绿色产品创新和企业绿色管理创新;城市群环境治理网络接近中心度分别正向促进企业绿色专利创新和企业绿色管理创新。意味着城市群内各城市间形成的环境治理网络,可以显著提升企业绿色创新水平。第二,城市群环境治理网络密度、度数中心度、接近中心度对技术联盟起到显著的正向促进作用。表明城市群环境治理网络可以促进企业在城市群范围内,与其他地区创新主体(企业、大学、科研机构、政府)进行环保技术联盟。第三,技术联盟在城市群环境治理网络与企业绿色创新关系间起到显著的中介作用。即技术联盟在城市群环境治理网络的四个维度(网络连接数、网络密度、度数中心度、接近中心度)与企业绿色创新的三个维度(企业绿色专利创新、企业绿色产品创新、企业绿色管理创新)的关系间,共起到10个显著的中介效应。第四,处于高经济水平城市群的企业,其技术联盟在城市群环境治理网络与企业绿色创新关系间的中介传导作用更好。即城市群经济水平分别加强技术联盟在城市群环境治理网络(网络密度、度数中心度、接近中心度)与企业绿色创新(企业绿色专利创新、企业绿色产品创新)关系间的中介传导作用。第五,处于国家级城市群的企业,其技术联盟在城市群环境治理网络与企业绿色创新关系间的中介传导作用更好。即城市群级别分别加强技术联盟在城市群环境治理网络(网络密度、度数中心度、接近中心度)与企业绿色创新(企业绿色专利创新、企业绿色产品创新)关系间的中介传导作用。整体实证结果表明,技术联盟在城市群环境治理网络与企业绿色创新关系间起到显著的中介作用,且城市群经济水平和城市群级别分别加强技术联盟的中介传导作用。意味着城市群环境治理网络通过促进企业与其他地区创新主体(企业、大学、科研机构、政府)进行技术联盟,进而提升企业绿色创新水平,但是技术联盟的中介作用受到城市群经济水平和城市群级别两个因素的影响。本文的创新点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第一,本文首次测算出2009-2018年5个国家级城市群和5个区域性城市群的共100个环境治理网络。现有学者对城市群环境治理网络的测算,主要以京津冀、珠三角、长三角、长江中游等单个国家级城市群为主。目前还没有学者对我国10个城市群共10年的环境治理网络进行测算。本文通过文本挖掘法,应用Python爬虫技术,以单个城市群为单位,对10个城市群内共128个城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的环境治理新闻进行搜集。再通过社会网络分析法,应用Ucinet 6.0统计软件,测算出10个城市群10年的环境治理网络连接数、网络密度、度数中心度和接近中心度数据。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城市群环境治理领域的研究空白。第二,弥补企业生态学系统理论研究空白。本文在企业生态学系统理论框架下,结合战略联盟理论、社会网络理论和技术创新理论。针对当前我国城市群面临的环境治理难题,从理论上分析城市群层面的环境治理网络对企业层面的绿色创新的影响过程。以往研究通常分析企业生态学系统中的国家级层面或省级层面因素,本文首次以城市群层面环境治理网络为视角,分析城市群环境治理网络、技术联盟与企业绿色创新之间的关系,填补了企业生态学系统理论研究视角的空白。第三,揭示技术联盟在城市群环境治理网络与企业绿色创新关系间起到的中介作用。现有研究多从环境规制视角解释企业绿色创新行为,鲜有学者以城市群环境治理网络视角,分析城市群内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机制。本文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首次揭示了城市群环境治理网络通过推动企业与其他地区创新主体(企业、大学、科研机构、政府)形成跨地区的环保技术联盟,进而影响企业绿色创新的过程。第四,揭示技术联盟的中介作用受到城市群经济水平和城市群级别的影响。现有研究鲜有对城市群经济水平和城市群级别进行探讨。本文将城市群经济水平和城市群级别作为调节变量,分别纳入城市群环境治理网络、技术联盟与企业绿色创新的研究框架。揭示了企业处于不同城市群经济水平和城市群级别,其技术联盟的中介作用效果不同。因此,本文为城市群提升企业绿色创新水平提供新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