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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年代初,我国基础教育出现“愉快教育”、“快乐教育”的改革试验,主张关心儿童,还儿童一个快乐的童年。近年来,生命化教育、生活教育研究异军突起,强调教育要关怀生命、回归生活、追求儿童幸福。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点,重视教育过程本身的价值,关注儿童当下生活的幸福。其中一些学者还提出,评价教育活动成功的基本的尺度是看它有没有体现对生命的尊重和关爱,有没有使每个身处教育世界中的生命都焕发了生命活力。这些新思想、新理念令人耳目一新,却与我国现行的教育理论有些出入。于是,我就开始思考:追求儿童当下生活的幸福与教育目的是什么关系?幸福的教育过程能否成为教育目的之追求?
通过长期的思考我感到,在我国教育目的理论框架下,儿童现实生活根本不可能成为教育目的,教育过程也只能作为实现教育目的手段与途径,这是因为我国的教育目的被定义为“对受教育者质量与规格的总的设想与规定”,暗藏了一个非常关键的前提,教育目的是培养人,培养人是教育唯一的目的。这就带来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严重问题。首先,培养人本来是一件好事,但当它独占了整个教育目的时,就让其它一切都成为手段与工具,教育过程特有规律与独特价值被人为贬低了。其次,人们为了目的,急功近利,可以不择手段,于是,生动活泼、丰富多彩、充满幸福体验的学习活动,异化为单调的、强制的、工具化的受教育过程。其三,这就导致了教育过程学生主体缺失、儿童的缺失、人文关怀的缺失,造成了儿童种种的痛苦与不幸。虽然近代以来历史上许多教育家对此提出过批评和改革建议,或者力度不够,或者矫枉过正,总的来说,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这是为什么呢?于是,我大胆地提出疑问,是否我们的教育目的本身有所缺失?教育目的仅仅局限于对培养人的最终的理想结果的设定,而未对充满生命活力的教育过程提出要求,这是问题的根源,因为在这种目的的导引下,教育实践常常会出现偏向知识传授与技能训练,忽视儿童幸福的毛病。这种毛病与教育目的本身固有的缺陷有关。
明白了问题所在后,我就开始研究与写作,分析不同教育目的表达形式的优缺点,思考如何修补现行教育目的缺陷,如何定义幸福过程,如何扩展教育目的概念以便容下儿童幸福,探讨如何构建适合我国教育实际的新教育目的。
经过一番探索,本文的结论为:教育目的是社会从过程与结果两方面对教育要达到的理想境界总体设想与规定。教育目的由儿童幸福(Well-being)与全面发展(Well-becoming)构成,前者描述过程,后者规定结果,两者都具有独立的价值,不分主次,却又相互补充,相互渗透,相互促进。这种新教育目的有别于只指向结果的传统教育目的,也不同于只指向过程的杜威教育理论,它是对两者的综合与超越。本文通过论证还得出结论,追求幸福是马克思主义人的全面发展理论的应有之义,新教育目的更符合这个理论的基本精神。
除导言外,本文一共有五章。第一章讨论教育目的概念一些最基本的问题,为整个研究提供一个理论背景。首先对“目的”、“教育目的”进行了语义分析,然后以教育目的表达形式为线索,分别列举了各种表达形式中有代表性的教育目的,并概括出这些教育目的表达形式的长处与缺点。最后一部分在简要回顾我国教育目的后,提出我国应当采用的教育目的表达形式:从结果和过程两方面规定目的,前者仍用全面发展的人,后者用儿童幸福。第二章论证幸福应成为教育追求的目的。首先介绍了幸福概念,几种关于幸福的理论。然后以较大的篇幅介绍了“受教育”儿童的不幸福状况,阐明学校并不是儿童幸福的保险箱,最后分析了三种关心儿童生活视角,认为目的视角更为合适,论证了追求儿童幸福是教育最本源的目的,阐述了把儿童幸福列为教育目的的意义。第三章的任务是构建并论证新教育目的。首先明确新教育目的的构建思路:以原有的教育目的为基础,补充它所缺失的部分。根据这个思路,分别讨论它的两个组成部分。第二部分论述追求儿童幸福是马克思人的全面发展理论的应有之义,新教育目的更符合这种理论的基本精神。第四章讨论教育目的实现。首先概要介绍教育目的实现所应涉及的方方面面,然后选择讨论与儿童幸福和新教育目的有关的一些重要问题,提出了一些关于素质教育制度创新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