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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从柏拉图著作中有关女性的论说入手,探讨柏拉图对女性的看法,以及这种看法对他的哲学建构有无任何影响或关联。论文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讨论: 首先,在《理想国》第五卷中,“苏格拉底”提出的有关妇女的两项建议:让妇女加入护卫者阶级,以及妇女和儿童一律公有,看起来具有某种女性主义的思想。柏拉图给女性提供了受教育的机会,鼓励女性出外工作,甚至给予她们合法的社会地位和政治权利,主张某种程度上的男女平等。然而这更主要的是基于国家的利益和至善,并没有特别考虑任何个人或女性的权益或愿望,他邀请进入护卫者阶级的女性在心理上可能更加倾向于“男性化”,他并且始终认为女性在整体上弱于男性,甚至他关于妇女儿童公有的建议也极有可能是出于优生学的考虑。 其次,通过从《泰阿泰德篇》174a切入,分析讨论柏拉图对女性的看法是否来源于他形而上学的框架。一般就柏拉图以及古希腊哲学而言,是倾向于将男性和女性的性别差异建立在二元分类的基础上,亦即:一方面是属于男性的理性、灵魂和理念,另一方面是属于女性的感性、肉体和现象。或许正是这种二元划分决定并强化了性别的差异,那些男性性别的特点是柏拉图所推崇并且强调的,是永恒不朽的,而那些加之于女性身上的特点则受到贬低。 再者,《会饮篇》中对“爱”的理念的阐述,再一次印证了上述讨论的结果。第俄提玛作为父权哲学的代言人,用自身具有的生产等女性经验来阐述柏拉图的理念:哲学是排除女性的,它来自于男性间心灵的生产。而男性间心灵生产可以因爱而结合起来,共同创造一个具有象征意义的世界,并通过对女性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