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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教学法最早是由哈佛大学法学院前院长兰代尔1870年前后提出并应用于哈佛大学的法学教育当中的。由于案例教学法继承了苏格拉底式教学法中的独立思考精神与怀疑批判精神,在教学实践中使学生能够对各种法律现象、问题进行深入的思考与判断,从而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所以案例教学法又被称为“苏格拉底式教学法”。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我国引进了案例教学法。在新的教学法的不断探索与实践中,案例教学法已成为广大教育教学工作者青睐的方法之一。在高中思想政治《经济生活》的教学中应用案例教学法就是在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观点的指导下,将案例教学法与具体的教学内容相结合,综合运用与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有关的理论、方法,根据具体教学目标的要求,选取经典的案例,在教师的组织下使学生对案例中的相关问题思考分析、研究讨论、归纳结论。在高中思想政治《经济生活》教学中应用案例教学法,这是教育科学原理的要求,是新课程改革的要求,是《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的要求,是高中思想政治《经济生活》新教材的要求,是与高中生的认知水平和心理特点相适应的要求。应用案例教学法组织实施教学,有利于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有利于更好地实现教学的“三维目标”,有利于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有利于促进教师的专业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