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环境责任在现行环保法中的完善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yidao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当今污染事故频发,环境问题愈演愈烈,主要原因在于现行环境保护法存在诸多问题,其中,政府环境责任不完善是最根本的问题。保护环境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只有依靠政府的领导,加快环境法治建设,加强环境监管力度,才能更好地解决我国严峻的环境问题。我国现行环境法律法规中,约束政府行为的法律规定较少,关于政府环境法律责任的规定更少,只有几条且较原则,对政府环境责任的具体内容、履行环保责任的监督机制、怠于履行环保责任的惩罚措施,现行环保法并未做出具体可行的规定。本文主要研究的是,为了达到环保目标,现行环保立法中的政府环境责任应进一步完善哪些方面,才能应对越来越复杂的环境问题。本文对政府环境责任的概念、构成、理论与现实背景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理论探讨,通过对现行环保法中政府环境责任缺陷的分析,提出了完善政府环境责任的具体设想。本文除前言和结论,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政府环境责任概论”,本部分界定了政府环境责任的涵义,阐述了政府环境责任的理论基础,分析了加强政府环境责任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本部分还将完善政府环境责任的理论依据做出了细致阐述,主要从环境公共委托理论、公共物品理论、环境权理论四个角度阐明了完善政府环境责任对于环境及资源保护的重要功效。第二部分“政府环境责任在现行环保法中的缺失”,本部分指出,在环境立法存在的诸多问题中,最根本的问题是关于政府环境责任法律本身存在缺陷,政府承担环境责任不利后果的责任追究机制严重缺失。分析了在现行环保法中政府环境责任的缺失,主要从现行环保法有效性、问责机制、环境执法与监管方面阐述了政府在环保方面的缺失。第三部分“现行环保法中完善政府环境责任的构想”,本部分是本文的重点,随着环境立法的不断增多,我国生态环境却日益恶化,政府环境责任不完善是最根本的原因,在现行环保法中完善政府环境责任势在必行。本部分针对第二部分提出了完善政府环境责任的建议,具体设想是健全政府环境责任的体系、建立有效的政府环境责任追究制度、健全环境监督管理机制。健全政府环境责任的体系,重点从增强可操作性方面入手,还包括健全环境责任法律制度,强化政府环境责任的立法;建立有效的政府环境责任追究制度方面,重点是建立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健全责任主体,同时强化地方政府的法律责任;健全环境监督管理机制这一部分,主要从加大政府环境执法力度,提高环保部门的监管能力,加强地方政府的监管领导工作三个方面加以重点分析。
其他文献
调查发现江苏省淮海农场的水工建筑物混凝土腐蚀严重 ,几乎每座水工建筑物混凝土都因表面脱落而露出石子 ,严重的露出钢筋。造成沿海地区水工建筑物混凝土腐蚀的主要由冻融、
我们国家不仅是发展中国家,也是世界上第一人口大国,同时,也是拥有老年人数最多的国家。随着我国逐渐步入老龄化社会以及原有养老模式缺陷的日益凸显,老有所养已成为迫在眉睫
南宋浙东事功学派学术思想渊源探析陈国灿本文分析了南宋浙东事功学派的儒学渊源、“事功”思想渊源及其与浙东传统学术的关系,认为该学派的学术思想主要是在坚持传统儒家学说
晚清民国,中国社会处于激烈的转型之中,朱子之学作为传统文化的主体,其学术思想随近代社会变革转型的步履不断与中西新旧的各种学说冲荡融合,成为传统文化近代转型变奏的主旋
本地化是解决网站浏览和使用的语言、文化障碍的主要渠道,而高质量的本地化能够使旅游网站发挥更有效的作用.本文以世界文化遗产——龙门的网站本地化产品为例,探讨旅游网站
目前,气候变化和能源短缺已逐渐成为全人类必须共同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在此背景下,世界各国形成了联系紧密的“命运共同体”,低碳经济应运而生,成为应对气候变化、构建全球“
新《公司法》着眼于公司资本制度的改革,从根本上确立了注册资本的认缴制度。除保留了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制外,对其余包括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内的各类公司,
语块理论自1975年由Becker正式提出到现在已有30多年,国内相关研究起步较晚,但也已经在理论和实践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随着心理语言学和大规模语料库语言学的发展,研究
儒家礼法合一论的真义是对“善法”的追求 ,对“恶法”的否定。因为善法体现了儒家的道德精神 ,反映了一种人道主义的价值取向 ,而恶法则是反人道的。墨家强调“法不仁不可以
海上风电具有风资源储量丰富,环境污染小,不占用耕地等优点,正逐渐成为风电开发的重点领域。海上风电处于强腐蚀性的海洋环境,其腐蚀防护问题正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介绍了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