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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千年来,儒家的伦理体系主导了中国封建社会的道德秩序。而在儒家庞大复杂的伦理思想中,又以“三纲”的影响最为强大——在“家-国一体”的社会结构中,“三纲”贯穿了家与国,它既是封建宗法社会的核心原则,又是政治伦理的最高要求。
“三纲”形成于汉代并逐渐成为传统伦理的核心。魏晋南北朝至隋唐、五代时期,“三纲”的地位受到道、佛的冲击而有所削弱。自宋代开始,“三纲”随着理学思想体系的成熟而不断得到强化,君权、父权、夫权日益神圣化、绝对化、极端化。明清之际,“三纲”的权威受到进步思想家的初步挑战。到近代,由于西学东渐、民智渐开,在“道德革命”的冲击下,“三纲”逐步走向消亡。本文认为,任何一种学说的产生、发展、发挥作用都与某种历史条件相关联,“三纲”亦是如此。它既有其时代性和阶级局限性,也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今天,如果我们能以扬弃的态度、审慎的眼光解构“三纲”,那么,就能够在批判其落后、消极的封建内容的同时,又借鉴其道德作用机制,使其成为当前家庭伦理建设的源头活水。正是基于此目的,本文系统地追踪了“三纲”的历史嬗变过程,尝试性地阐述了它的伦理意义,以期为构建现代家庭伦理提供借鉴。
论文共分四章,第一章为导论,主要说明论文的选题背景、研究意义、相关文献综述以及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第二章阐述“三纲”的历史渊源和伦理核心地位的确立,其中包括纲常伦理产生的社会条件等;第三章考察“三纲”的历史命运;第四章分析“三纲”的历史作用、理论局限性及其对现代家庭伦理建构的启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