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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已经基本建立,并走上了发展与完善的道路。但我国与西方经济发达国家的国情不同,农民占我国人口的绝大多数,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因此,对于我国农民的社会保障研究应当成为我国社会保障工作的重点,加快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立法的步伐,建立、健全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以法律形式有效地保障我国农民的社会基本生活。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构建,应当在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需求的基础上,以农村社会最低生活保障法律制度、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律制度、农村社会救助法律制度、农村社会医疗保险法律制度为基本框架,对我国农村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进行构建。因此,本文在研究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法的基本现状的基础上,探讨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立法原则,分析如何构建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立法的内容,并提出了对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法制建设的基本构想,期冀能够对完善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立法有些许的意义。本文围绕如何构建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基本要求,运用综合分析的方法从法理、立法等角度,对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进行了相对系统的研究,根据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的基本状况和当前我国农村发展的实际情况,提出了一些自己的建议。本文共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阐述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涵义及其基本内容;第二部分,根据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内容,全面分析了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找出其存在的具体问题;第三部分,在分析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现状的基础上,阐述了本人对完善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构想,提出了解决现阶段在完善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过程中所出现相关问题的基本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