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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站在哲学层面触碰文化与司法职业的关系,通过研究文化与司法职业的融合与提升,探讨整个司法职业的核心价值观:“忠诚、公正、民本”。忠诚即忠于祖国、忠于法律;公正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平正义;民本即以人民为本,坚持执法为民。忠诚是基石,公正是灵魂,民本是主旨,三者构成一个辩证统一的整体。本文以此价值观为核心试建构司法职业文化体系,以期明晰对司法职业文化的不同认识。同时揉合物质文化、制度文化与精神文化在司法职业中的作用,找到文化与司法职业的契合点,加强文化管理,真正做到文化建设指导司法实践,司法实践又促进文化建设的作用。笔者认为司法系统应围绕“忠诚、公正、民本”的职业核心价值观开展文化构建,用物质手段丰富司法职业物质文化,用制度手段推动司法职业文化,用精神手段提升司法职业文化。文化决定司法职业的过去、现在和将来,司法职业应该保护文化的健康良性发展。我们应该建立国家文化安全预警系统,强化涉外文化安全管理,实施积极对外文化政策,建立健全文化管理法律法规,防止境外资本对媒介的渗透,提高民众文化认同感,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加强对进入我国的境外文化产品的管理,坚决打击盗版及文化产品非法流入行为。同时我们应该运用法律武器和国际规则对文化进行保护,司法职业对文化的保护也体现了国家的主权和尊严。文化通过价值观、人生观、善恶观、世界观的不断渗透到个人的思维中,进而改变行为,改变选择,改变每一次的执法与司法行为,不断塑造着司法职业者,进而确定每个人在司法职业中的定位。司法职业者应当把文化修养当成一种自觉行动,从专业文化上深研,从多元文化中吸收,不断提升自身的文化水平以促进职业生涯的成功与完善。本文的研究方法为文献研究方法,兼有实证研究方法。具体采用观察法、资料分析法等。由于论文所涉及到的内容网络及法学书籍中能引用的很少,前人虽有涉及,但未就文化与司法职业之间的关系作系统论述,所以对于概念性的内容只作引用,未作过多的阐释与探讨,文中大量采用所查阅的内部文件和资料以及自己的所思所想,谬漏难免,肯请诸位赐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