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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的兴起,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发展的显著特征。目前,文化市场已成为大众业余精神文化消费的主渠道,基本形成了由娱乐市场、演出市场、音像市场、电影市场、网络文化市场、艺术品市场等组成的市场体系。据统计,2013年,温州市瓯海区已拥有印刷企业343家、网吧100家、歌舞游艺娱乐场所25家、音像制品经营单位14家、出版物经营单位49家、电影放映单位2家、表演团体2家、民办非企业15家。为了有效的对这一新兴市场进行管理,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也应运而生,为文化市场的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保障。与此同时,作为基层一线的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笔者也强烈感受到当前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由于建立时间短,各项机制尚不成熟,还存在不少的问题,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的配置标准缺乏统一规定,又缺乏独立性,导致人员、经费常被挪用,以致专职执法人员不足、执法装备落后等问题十分突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往往还是采取老一套的办法,进行运动式的集中整治,根据指标任务实施行政处罚;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内外部监管机制还不完善,上级监督机构的检查容易流于形式,而管理对象的外部监管则更难实施。本文就以温州市瓯海区为例,结合笔者在基层一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的多年工作实践经验和思考,从主体、主观、客体、客观四方面分类分析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存在的诸多问题,并从客观现实因素、执法主体因素、执法监督因素等三方面探究问题背后的原因。针对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本文还着重探讨了对相关制度的完善措施。主要有:通过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执法队伍素质,通过创新管理方式提升监管效能,通过完善监督机制规范执法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