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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正处于快速城市化时期。在城镇化浪潮的推动下,越来越多的被征地农民失去了经济保障,且其就业机会和社会保障水平得不到保障。其中一部分被征地农民在获得征地补偿后因不善投资而游手好闲、聚众赌博、扰乱社会治安等。关注被征地农民的“游民化”问题,是维护社会稳定、关注民生建设的重要环节。国内已有的研究很少关注被征地农民的“游民化”情况,因而对于被征地农民的“游民化”情况方面的论述有助于学术界对被征地农民群体的进一步认识与研究,同时也与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相关,为其自身所关注对被征地农民“游民化”倾向的考察,首先是被征地农民对其自身的身份认同、合理化解释,其次是被征地农民在融入城市生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生活方式异化、市民化过程受阻、利益表达渠道的错位与缺失,三是被征地农民从工作做为生活保障到对工作机会的挑剔这一态度的转变。在征地安置初期被征地农民认为工作可有可无,想从事体而、轻松的工作,然而受其自身条件的限制,思想观念的影响和招工单位的理性选择,极有可能会陷入被征地农民对二[作机会的挑剔和招工单位对被征地农民的排斥的轮回怪圈。最终可能导致被征地农民在补偿款消耗完后无业可就,再次陷入贫困的境地。被征地农民的“游民化”过程,实际上是社会结构与个体选择合力共同选择的过程,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两者博弈的过程。两者中,社会结构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被征地农民个体也不是纯粹的被动者,在特定情况下完全有可能形成巨大的力量,反过来影响国家法规政策的实施。然而,被征地农民的个体选择表面上占主导地位,实质上所发挥的作用是非常有限的。因此,更多的是要从国家权力层面寻求解决方案,在制度建设过程中在确保农用地的前提下寻找合理的补偿模式以及配套制度,保障被征地农民“幸福一辈子”。具体问题尊重民意而非强制执行,将被征地农民的“游民化”问题降到个体层面,为被征地农民的持续发展创造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