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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中的文化误译具有普遍性和必然性,是跨文化交流中的独特现象。它突出地反映了不同文化之间的碰撞、扭曲和变形,是翻译研究和文化研究的契合点。在传统翻译标准看来,翻译的唯一乃至最高标准是“忠实”或“对等”。根据这种标准,文化误译以失落和歪曲原文信息为代价,是翻译的不忠,往往视为大忌,成为攻击译者的重要依据。翻译研究中的“文化转向”,使人们对翻译的认识发生了很大转变:翻译不再是单纯的语言转换,更是两种文化的转换。文化学的热潮之后,一些西方学者,如Anthony Pym, Antoine Berman,Andrew Chesterman等,提出翻译研究中的伦理回归,并引发了译界的热烈讨论。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本文借用芬兰学者Andrew Chesterman的翻译伦理模式理论分析评价文化误译,试图探究文化误译产生的原因,进而以科学而客观的态度对待文化误译,合理评价译文,提高翻译批评质量。因此,本研究为误译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将Andrew Chesterman的五个翻译伦理模式融入到对我国传统译论的深入理解之中,完善误译研究,丰富了翻译批评方法,从而使人们对文化误译有一个更全面、更深刻、更公正的认识。翻译作为一项文化交流活动,只要不同民族、不同国家之间发生跨文化的交往行为,就不可避免地产生伦理问题。Chesterman分五个模式阐述了翻译伦理问题,即“再现的伦理”,“服务的伦理”,“交际的伦理”,“居于规范的伦理”和“承诺的伦理”。从中可以看出,五种翻译伦理,译者不可能同时并重,以往的翻译标准之间的争论实际上是对翻译伦理侧重的方面不同。本研究对比分析了四部中外文学翻译作品(Uncle Tom’s Cabin与The Scarlet Letter的三个中译本以及《红楼梦》与《茶馆》的两个英译本)中的文化误例。这些作品是由不同时代的不同作者翻译的,其中的文化误译映射出译者对不同伦理模式的遵从,文化误译现象的历时变化体现出了译者伦理观念的动态变化和译者自觉意识的增强。本研究最终发现,翻译伦理模式理论为我们提供了立体的、动态的视角去分析评价文化误译,拓宽了译者对“忠实”的理解层面,体现人文化,使翻译批评更具可接受性。本文指出,文化误译促进译语文化的繁荣和发展,在文化交流中起积极的推动作用,但误译毕竟是以失落和歪曲文化信息为代价的。无论是有意误译还是无意误译,两者都不应该视为翻译活动的主流趋势。同时,承认文化误译的不可避免及其合理性,并不是背弃“忠实”标准,“信”作为我们所遵循的基本翻译标准决不能丢,反对译者主体性过度膨胀,反对那些以“创造”为名,行“背叛”之实的劣译行为。译者处在众多的矛盾当中,应当把承诺的伦理放在首位,始终以优秀译作为目标,协调各方面的因素,争取最大程度的、最全面的忠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