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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政府对经济的直接干预要逐步退出历史舞台,而政府要实现对金融市场的调控则主要通过中央银行的金融调控来实现。我国金融调控发挥作用的模式是“中央银行-商业银行-企业”。商业银行既是金融调控的对象又是金融调控作用于市场主体的中介,在金融调控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商业银行作用的发挥关系到金融调控政策的有效实施。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能否有效发挥其在金融调控中的作用以及作用的大小有很多方面的因素,而商业银行法律制度的完善与否则是一个关键的方面。因此,完善我国商业银行法律制度是加强商业银行在金融调控中作用的重要对策。本文分为四个部分来展开论述:第一部分为金融调控的基本理论,这一部分从市场失灵理论、需求管理理论和经济均衡理论三个方面对金融宏观调控进行了理论分析,然后又针对商业银行本身的状况阐述了对其进行调控的必要性。第二部分对商业银行在金融调控中的地位和角色进行了探讨,首先明确了商业银行是金融宏观调控的对象,是金融调控连接市场的传导中介。然后对商业银行与金融调控的关系作了仔细的论述,无论是从金融调控的微观运作当中还是从宏观上把握二者的关系,都会发现商业银行在我国金融调控当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最后提出在金融调控下我国商业银行法律制度当中存在的问题。第三部分是对我国商业银行在金融调控中的职能和作用的介绍,在这一部分,主要对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三大主要调控手段下发挥作用的现状做了介绍,在介绍当中结合美国先进的经验,提出了我国商业银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最后对中美商业银行法律制度的现状做了比较。第四部分写的是在金融调控视野下完善我国商业银行法律制度的思考,在这一部分,首先对健全我国商业银行法律体系提出建议,然后从完善相关商业银行法律制度角度他提出自己的见解,争取对我国商业银行完成其在金融调控中的职能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