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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奥运会后,中国体育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进一步推动我国由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迈进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广大体育工作者的光荣职责和神圣使命。这一重大战略目标的实现,需要对我国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行改革和完善,其最终的落脚点在于体育社团尤其是全国性单项运动协会的改革与完善。本论文运用文献梳理、调查、访谈等方法,在综合借鉴的基础上,结合我国体育事业的实际情况,梳理了全国性单项运动协会的发展历程,深入分析了“中心与协会同构”模式的优势与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协会改革与发展的方案和建议,为协会的良性运行和健康发展提供借鉴。主要结论:我国全国性单项运动协会的发展可分为新中国成立前协会的起源和新中国成立后协会的创立与发展两个部分。其中新中国成立后又可划分为:新中国成立后至文革前、文革时期、文革后至国家体委改组前、“国家体委”改组为“国家体育总局”之后至今等四个阶段;分析了“中心与协会同构”模式的优势:有利于整合资源,以奥运战略带动我国体育事业水平的提高;体现了我国现有的政治、经济与社会的发展水平;体现了体育管理制度的中国特色;体现了协会发展现有的发展水平;实现了运动管理中心与单项运动协会的对接管理。分析了“中心与协会同构”模式存在的问题:“政事”、“事社”、“政社”关系有待进一步理顺;协会内部的法人治理结构有待完善;协会的高层次人才建设需要加强、资金来源渠道有待拓宽;协会社会网络体系尚待健全;协会的整体社会影响力有待增强;协会各层面的关系有待理顺。我国全国性单项运动协会基本走向是政府让渡、协会拓展的过程。提出了协会改革与发展的总体目标:依据我国国情,坚持以“政事分开、事社分开、政社分开、政府宏观管理,协会具体运作”指导思想与“稳步进行,逐步实施,阶段性目标与长远目标相结合、整体设计与分步实施相结合”的方针,使我国全国性单项运动协会真正承担起运动项目管理的组织与运行职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运动项目管理“协会制”。并采用政府向协会购买体育公共服务的方式,实现政府与协会的互补型关系,进一步推动协会走向社会化与产业化的运行轨道。提出了协会改革与发展的阶段性目标:政社分开、事社分开;健全、完善社团法人治理结构;政社互补型合作和具体发展路径:政社合作路径;企社合作路径;区社合作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