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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研究中,根据大量实地调查和搜集整理取得的资料,应用新制度经济学等理论,运用定性分析方法,结合山西省农业产业化过程中的实际案例和专题研究对山西省农业产业组织进行多角度、较深层次的比较、分析。本项目研究,对于寻求我省农业产业化适宜的组织形式,推进农业产业化的组织创新,提高农业产业化组织的绩效,都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本文以山西省农业产业组织为主要研究对象,运用产业组织有关理论对其存在状态和运行机理进行比较、剖析,运用“产权结构—计量能力—环境特性—经济绩效”解释模型,结合交易成本经济学理论,对不同类型的农业产业组织的组织形式和绩效等进行比较、研究,最后得出结论:①在初步形成了区域专业化的地区,专业协会是比分散农户净效益更高的一种组织形式;②对于地理条件、组织能力等决定了适宜于进行分散生产的项目,供销合作社在流通领域具有较好的效益,不失为联结分散农户与市场的一种有效的组织形式;③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通常率先兴起于农产品商品率较高、农业剩余较多、市场风险较大、单个农户博弈弱势较明显的情况下,同时也兴起于具有较明显季节或时间约束、易损性较强的农产品领域内,以及规模经济较显著、专业化程度较高、资产专用性较高的行业中;④从长远观点看,“公司+农户”模式,可能成为一种与“合作社+农户”模式长期并存的竞争性制度安排;⑤当原契约型一体化农业产业组织在自身积累下实现了集团规模的扩张,农户的经营规模也会随之扩张,相应的谈判能力也会上升,就可能会发生组织对农户的进一步让利——让农户参股以获取更多的更有预期性的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从而衍变为纵向一体化农业产业组织;⑥政府应为农业产业组织自发演进创造条件,促进农业产业化过程中的组织创新。努力提高农业产业组织参与的预期收益,降低其参与的预期成本,是政府制定政策的基本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