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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出台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成为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里程碑。之后,小额贷款公司在全国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发展。至今,小额贷款公司的成立和发展已有五年。期间,小额贷款公司在有效配置金融资源,繁荣地方经济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小额贷款公司在取得成绩的背后,也涌现出了不少问题。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方面的问题成为其发展普遍关切问题。全国各地的小额贷款公司普遍遭遇融资难题,已经成为制约其持久发展的瓶颈。而小额贷款公司遭遇资金瓶颈的原因,除个别小额贷款公司因金融市场浮动等后天原因,绝大部分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瓶颈是受其法律瓶颈或者说制度瓶颈的原因导致的结果。小额贷款公司遭遇的这种资金瓶颈如何实现突围,是小额贷款公司欲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必须面对的问题。针对这一问题,本文通过对当前我国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方面遇到的现实瓶颈和法律障碍深度的剖析和全面解读,试图进行商业性小额贷款公司资金瓶颈和法律障碍的突破途径的探寻,以期保护小额贷款公司投资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市场,促进该行业良性发展。本论文正文分为四部分。具体结构安排如下:第一部分为“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方面法律问题的提出”。笔者开头通过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相关调查报告和统计年鉴引入问题。据统计年鉴和调查报告的分析,笔者试图得出小额贷款公司在迅速发展后遭遇资金难题的困境。笔者进一步对这一问题剖析解读,引出背后的法律问题,也就是本文笔者意欲诠释和阐述的本质问题。第二部分为“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方面的立法进程”。笔者在此部分通过对相关法律理论的引用和阐释,进而在此基础上,对我国关于小额贷款公司的立法进程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笔者的梳理重点是梳理和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方面的立法进程,以紧扣笔者的文章中心点。第三部分为“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方面存在的法律障碍”。本部分先是剖析了小额贷款公司在实际运营中的资金瓶颈。如资金注入渠道单一造成的增资障碍、资金流向偏移初现、后续资金严重匮乏等问题。进而分析了导致小额贷款公司出现资金瓶颈的法律障碍。具体法律障碍有:小贷公司是否为金融机构,法律上尚未明确;高位阶的法律制度缺失;小贷公司经营金融业务依托《公司法》显尴尬;行政许可的立法缺失问题尚未解决;新型融资方式的合法性问题;相关法律监管机制尚未健全;小贷公司在融资时可否引进外资,法律上无规定;小贷公司从银行融资的利率问题,法律上没有界定;捐赠资金可能引发的税收和财产权等方面的法律问题;现行法律中的其他规定制约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等。第四部分为“小额贷款公司资金障碍的突围途径”。笔者先对商业性小额贷款公司相关持久发展的国外立法和国内理论进行了陈述。笔者在吸取国内外先进理论和学界观点的同时,结合笔者自身研究,提出了商业性小额贷款公司资金的障碍的突围途径的若干思考和举措。具体途径或举措有:明确小额贷款公司是金融机构的性质;完善相关立法体系,将小贷公司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坚持小额贷款公司的独立法律主体地位;强化小额贷款公司业务的法律风控机制;立法明确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机构,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建立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准备金制度;将小额贷款公司纳入信贷征信系统;严把小贷公司审核关,建立小贷公司的退出机制;树立小贷公司前景信心,扩宽合法的融资渠道等。笔者希望通过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瓶颈、法律瓶颈及突围途径的分析、阐述和论证,以期实现我国小额贷款公司资金困境难题的顺利解决。笔者对小额贷款公司资金障碍突围法律途径的探寻,是一种尝试;更是我国法律和小额贷款公司持续发展密不可分的一种验证。也惟有用法律途径来规范小额贷款公司,才能促进商业性小额贷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