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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高速发展。政府项目投资规模也急速膨胀,2010年国家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达13058亿元,较2008年增长了64%。政府投资项目的各项问题也日益显现,如项目招投标工作不规范、项目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混乱、腐败问题和浪费严重等,使国家蒙受巨大的损失,这些问题清楚的表明现行政府投资项目监管模式存在着较大不足。
本文通过系统地分析政府投资项目的主要运作模式及其监管机制,梳理出当前我国政府投资项目的基本监管模式,这一基本监管模式主要是针对非经营性项目而言,针对当前我国政府投资项目暴露出来的不良现象,指出当前我国政府投资项目监管模式的不足。
而后,透过理论分析,以及对应国外的较好做法,认为一个较好的政府投资项目监管模式必须遵循以下原则:必须有切实的法律法规作基础;项目监管需做到全过程动态监管;监管需有效率;政府内外多方要合理分工、相互制约;重视社会监管和评价的作用。
以这些原则为准绳,找到构建良好政府投资项目监管模式的路径,同时针对当前监管模式,指出优化的思路。并对当前的政府投资项目监管模式进行优化,进而构建一个优化的政府投资项目监管模式。较之当前的政府投资项目监管模式,本文构建的优化模式加强了监管各方的协调;加强了全过程的监管;提高了监管效率;着重强调了社会监管;对项目决策进行了制衡,尽量避免出现项目决策失误;严格了责任追究制度。
优化的政府投资项目监管模式可以有效提高我国政府投资项目监管水平,促进我国政府投资项目高效、低成本和高质量的建成和运营。在论文的最后,以M市政府经济建设资金投资中小学校舍改建项目为例,将优化模式应用于该案例,说明优化模式的优点,作为对论文结论的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