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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是全知(all-knowing)、全能(all powerful)、全善(perfectly good)的世界的创造者和统治者;作为一个“位格”,他拥有神人二性,这是基督教最重要的教义。围绕上帝的这些属性,宗教哲学的辩论史至少可以追溯到伊壁鸠鲁派(Epicureans)。20世纪西方社会的巨大动荡导致了思想领域的动荡,西方宗教哲学思想中关于上帝属性的理论有了很大的变化,最大表现是传统神性观所包含的上帝的绝对性的动摇。上帝的传统属性开始引起哲学家和神学家在内的许多宗教思想家的重新思考和讨论,甚至遭到怀疑和修正。英国思想家阿尔弗雷德·诺斯·怀特海(Alfred North Whitehead,1861—1947)过程神学是以其“过程哲学”的概念框架为依据建构的一种对上帝的研究视角,传统神学认为,上帝是纯粹的现实性,高居于变化的世界之上,过程神学则依据变化来解释上帝及其与世界的关系。它强调上帝的时间性,相信不变是抽象的、僵死的。在怀特海看来,上帝的存在有两个方面,一是原初的本性,即自身本有的本性,二是继生本性,即是由他对变动世界的反应构成的,并具有过程或变化的特征。前一个方面是形式的、概念的、无意识的,后一个方面是物质的、确定的、有意识的。据此,怀特海否认上帝作为终极根据的这种地位,认为创造性才是宇宙的终极原理。无论是上帝还是其他现实实有,它们都是创造性原理的具体例示。从创造性原理出发,怀特海从两个方面定义了上帝本性,并说明了上帝与世界的关系:上帝一方面依据原初本质(Primordial Nature)为现实事态提供初始目的以说服现实事态来实现这种理想,另一方面通过继生本质(Consequent Nature)保存了所有现实事态的创造成就,并提供产生新的理想的事实基础。进而怀特海对上帝作为帝国的统治者、道德力量的人格和终极的哲学原理三种典型的神学解释模式进行批判,对上帝的全能、全知、全善的传统上帝属性理论加以修正和对上帝的本质进行了丰富与澄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