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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会制订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以下简称UCP)在国际贸易实务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对于规范买卖双方义务及银行实务操作发挥了重大的作用,是国际银行界、律师界、企业界自觉遵守的法律,为了让她更好的指导信用证的发展,国际商会每隔十年左右就会对其进行修改。由于前一个版本已经不能适应国际贸易业务和信息化发展的需要,导致近年来关于跟单信用证的诉讼案激增,从2002年开始,国际商会即开始对前一版本进行修改,2006年10月通过了《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第600号文件(以下简称UCP600),并决定于2007年7月1日正式实施。新修订的UCP600更加准确、清晰,更容易理解、容易操作。重新修订实施的UCP600对于我国进出口企业、银行、船运及保险业等都将产生重大的影响,因此对于UCP600的研究是非常重要的。由于UCP600推出不久,对其研究还不是很多。现有的文献或分析较为简单,未能详细阐明修改的具体原因,或仅仅从某一个具体的条款着手,且很多不能做到通过案例来进行。因此,有必要写作一篇论文对这些问题进行全面、系统并且有针对性地阐述。本篇论文即着重研究了UCP600的新变化以及对各方当事人的影响,希望能为实践提供理论基础,帮助企业和银行更好的运用和理解该规则,并根据该最新版本调整、改革自身业务操作,切实保护我国企业和银行利益。全文分为六章。第一章概括的介绍了UCP的产生发展和五个不同版本的演变过程,并简单阐述了UCP的法律地位。第二章介绍了UCP600的修改背景,UCP600对于原版本在结构上的增删合并,以及内容上的修改。第三章通过不同案例着重分析了UCP600的两个重要的修改之处,第一节分析了可撤销信用证的删除,指出这一做法是适应信用证发展的,第二节分析了单据处理的变化,包括单据处理的时间、审单标准和拒付后对不符单据处理的变化。第四章分三节介绍了新版本对于信用证各方当事人——申请人、受益人和银行之间的利益产生了何种影响以及当事人的应采取什么样的应对措施。第五章对于UCP600现存的一些问题,包括欺诈和延迟付款问题以及洗钱问题进行了简要分析。第六章结语简要回顾了文章的内容,即UCP600的修改是成功的,但是仍需要完善。本文注重资料选材方面的新颖性和权威性,在研究方法上注意从法律和实务两方面予以佐证,既有条文的规定,也有实务案例的引用,这些材料有力的丰富和扩充了文章的内容,突出了文章的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