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巴彦淖尔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实施以来,在土地管理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遇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通过对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情况的系统评价,全面检查规划实施的进展与效果,全面分析规划实施效果及存在的问题,评价规划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应程度,明确是否有必要修编规划及其理由。,促进有关地方落实规划目标、任务和各项政策措施,同时通过总结正反两方面经验,提出改进规划工作的对策建议,作为修编规划和加强规划实施管理的基础和依据。本文以巴彦淖尔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为案例,利用巴彦淖尔市历年土地利用变更数据,结合《巴彦淖尔市经济统计年鉴》,采用指标评价法,对规划指标的执行情况、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和规划实施的效益情况等进行全面分析,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指标体系,采用Delphi法与AHP法相结合的方法来确定指标权重,最后采用综合评价模型,计算出规划实施评价的得分。结果表明:巴彦淖尔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实施评价的得分为87.93,规划实施的效果较好,对加强全市土地宏观管理,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国家政策的变化和巴彦淖尔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规划的实施和编制也存在建设用地的现实需求与规划控制指标的矛盾突出;用地布局不尽合理,规划弹性不足,规划局部调整频繁;农村居民点用地总规模和人均用地定额偏大;规划的社会公众认知度和参与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以及规划对国家及自治区政策调整的预见性不强等问题。已不能很好的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规划需要修编,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了注重基础数据与图件的更新调查,实事求是地确立新的规划基数与图件;加强规划的弹性和权威性;重视公众参与;重视土地利用布局研究;积极合理地开展农村居民点整理等新一轮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的对策和建议。本文旨在总结上轮规划实施的经验和教训,改进新一轮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管理,以及为其他盟市土地利用规划实践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