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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权利都是有限的,对权利的限制来自于另外的一种或几种权利。权利之间存在着一种界限,任何权利超出自身应有的界限就会损害其它的权利,这时候权利冲突就产生了。当两种正当的权利发生冲突时,如果偏向一方,就会损害另一方,反之亦然,这就表现出一种权利之间的相互性。新闻自由与隐私权是一对经常发生冲突的权利。如何解决二者的冲突成为了本文研究的起点。欲解决二者的冲突,从根本上来讲,就是要为二者划出一个合理的界限,使它们都能保持在各自应有的限界范围之内行使。要为权利划出界限,必先明确其概念的内涵及外延。因此,本文先从二者的概念入手,目的是为了给二者权利范围的划定确立一个基准点。接下来,本文继续分析了这两种权利的理论基础及其价值。原因在于,任何一种权利的设置都是因为它本身具有为人类所珍视的价值。而这种价值的大小正是为权利划定范围时所主要考虑的因素。人们在处理两种权利关系的时候,其实质就是在不同的价值之间做出权衡与取舍。因此,价值分析是为权利划定范围的主要方法和依据。在有了对于这两种权利的概念及价值的基本认识之后,我们仿佛已经看到了二者权利范围的大致轮廓。于是,下面的任务就是如何为这两种权利的范围划出清晰的边界了。本文首先批判了权利冲突化解的“价值位阶模式”,并认为新闻自由与隐私权之间不存在什么价值位阶的高低之分,要划清二者之间的界限只能采用个案分析的方法。接下来本文提出了进行个案分析时所应把握的原则,这些原则是处理二者关系时能为人们普遍接受的一些准则。在具体分析了这些原则之后,本文就开始着手运用个案的方法来为新闻自由与隐私权划定界限了。在文章的最后,本文从哲学的高度上反思了新闻自由与隐私权冲突的原因,并揭示了二者这种权利冲突的本质。本文认为,二者的权利冲突,有其内部原因及外部原因。要从根本上化解二者的冲突,就要从内、外两个方面的原因来入手。本文认为,其内部的原因是利益的冲突,是一种个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冲突。而这种利益冲突的背后是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冲突。要从内部原因方面化解二者的权利冲突就是要处理好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关系,进而协调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关系。二者权利冲突的外部原因是界限不明,因此,从外部原因方面化解二者的冲突就是要通过立法、司法为二者划出明确的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