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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解决委托代理问题的良好“药剂”,股权激励曾被业绩形象地比喻为管理人员的“金手铐”。然而,在我国,股权激励的激励效果并不乐观,绝大多数公司的股权激励未取得应有的激励效果。近年来,基于产权理论和管理层权利理论,学者们开始从产权性质、股权激励动机角度反思股权激励效果不一的原因。作为国企改革的重要突破口,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出发点在于引入非国有资本,形成有利于国有企业发展的公司治理结构,本文在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大环境背景下,研究产权性质、国有非国有股东相互制衡与股权激励动机及效果之间的关系,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此外,针对国有企业严重的“内部人控制”问题,其股权激励容易受“内部人”掌控,本文试图探索股权激励动机在民营资本参股和股权激励效果之间的中介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产权性质和股权激励效果的现有研究,同时也为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提供积极的政策参考。本文首先阐述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对国内外关于股权激励效果和动机、产权性质与股权激励、混合所有制改革相关研究进行总结和梳理,并对研究中所涉及到的股权激励、国有企业的概念和相关理论进行界定及梳理。在此基础上,针对产权性质与股权激励动机选择、民营资本参股与国有企业股权激励动机及效果之间的关系提出研究假设,然后以2010-2016年间A股非金融类上市公司公告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草案作为研究样本,通过描述性统计分析、相关分析、二元Logistic回归分析和多元线性回归分析对研究假设进行验证。结果表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动机更倾向于福利型,而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动机更倾向于激励型;非国有资本只有在高层治理维度的参与才能显著减弱国有企业福利型股权激励动机的选择,才能显著提升国有企业股权激励的效果;此外,民营资本在高层治理维度的参股能够通过弱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福利型股权激励动机来提高国有企业股权激励效果,股权激励动机在两者之间起中介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