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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明代以来豫西北沁河下游地区水利开发的历史过程为着眼点,将水利开发放置于地方社会发展变迁的大背景下加以考察,从不同时期控制水利开发的群体来透视明清以来地方社会权势转移的历史过程以及乡村水利组织的变化,以期探讨区域社会发展变迁的内在机制,从而深化华北地区水利社会史的研究。
明初,豫西北的怀庆府地区在历经战乱之后,人口大量减少。随着军事卫所的建立以及大量移民的迁入,这里的社会秩序及社会结构得以重新勾画,移民以及驻扎在屯营中的军户成为地方社会中的重要群体。正统年间,从陕西凤翔府移国到怀庆府的郑藩也带来了一批军户。郑藩除了占有大批土地外,他的到来也改变了地方社会的权力结构。从明初到明中叶,军户寄籍政策的变化使得卫所丁口的数量日益增加,许多军籍子弟进入府学、县学读书,参加科举考试。正、嘉时期,军籍进士的崛起,使得军户成为书写和塑造地方历史的重要因素。
地理位置以及自然环境的优越,使得怀庆府地区具有良好的水利条件,民众对境内丹河、沁河的开发亦有相当长的历史。明中期,在军户及移民不断垦殖的过程中,在地方官及军户的共同参与下沁河也得到了持续的开发,其开发的枢纽位于济源县东北部太行山下的五龙口,引沁水渠的修浚满足了屯营及民田的灌溉需要,而怀庆卫屯营的布局影响了水渠的分布。万历年间,引沁水渠的通塞不时极大地影响了沁河水利的利用,为解决引水口淤塞的问题,河内县令袁应泰、济源县令史纪言率民众凿山开洞,修建新的引水口。由此,五龙口三渠引水的格局得以奠定。同时,袁应泰还制定了详细的用水制度以维护地方水利秩序,其中专门给予参与凿洞的公直群体以用水的优待,而用水不均的情况埋下了二县以后不断争夺水利的隐患。
在奠定五龙口分水格局的万历年间,也是渠堰旁的移民后裔崛起于地方社会的时期,他们藉“水”、“田”之利拥有了控制水渠开发的资本,并借助科举的成功成为影响怀庆府的地方大族,河内县柏香镇杨氏就是其中典型的例子。从参与到沁河水利的开发到明末清初乱世中的自保,杨氏在地方社会中都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明末的战乱不仅摧毁了地方社会的原有结构,也破坏了万历年间所制定的用水制度。清初,地方社会赋役征派的混乱,成为地方乡宦所关注的问题,他们利用自己的身份或建言朝廷修改政策,或对地方官员施加影响以厘正弊端。清初社会秩序重建的过程也是水利秩序重新建立、利益重新分配的过程,地方乡宦之间的关系成为影响水利分配的重要因素。面对水利秩序被破坏的情况,公直后裔也积极建言地方官关注地方水利事务,大力去除弊端以恢复原有的秩序。
康熙年间,随着社会的逐步稳定所带来的人口增长,人地关系的紧张程度加剧。雍正四年,河南巡抚田文镜大力推行“摊丁入地”的政策,在实施此政策不久,河内县乡绅、公直、利户就将济源县民“侵霸水利”的不法行为上报官府,这开启了雍、乾时期二县对于五龙口水利越来越激烈的争夺。
在日益激烈的争水过程中,无论是公直后裔在恢复旧制过程中的种种努力,还是无利之户伪造证据、冒认祖先等不法行为,甚至是在争水中处于劣势的济源县官员、乡绅及利户通过编修方志维护自己的利益,都是为了寻求用水合法性的证据。
伴随着水渠的兴废、王朝的鼎革、地方社会权势的转变、赋役制度的演进,明中叶到清中叶长达二百年的水利开发与博弈的历史过程为我们清晰地展现出了地方社会发展的脉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