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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潮流”的概念是由美国作曲家冈特·舒勒(Gunther Schuller1925——)于1957年在美国布兰迪斯大学(Brandies University)的一个讲座上提出,最初的定义是指通过即兴与非即兴结合的手法将爵士音乐的元素融入到专业音乐创作中,其核心内容是“融合”。经过时间的推移与舒勒不遗余力的实践,这个概念被发展,同时也在延伸,其意义与涵盖已经超越了最初的对于一种音乐形态或种类的描述,更多的是关注于创作理念的扩展与音乐风格产生多元化的可能性。舒勒所提出的“融合”理念,似乎为20世纪下半叶众多的音乐流派与不同地域、不同民族的音乐语言结合指出了一个方向,为纷繁复杂的音乐现象提供了一个理论支持。当我们重新审视“第三潮流”超过半个世纪的历程,会发现它与世界历史进程以及社会种种的变革等都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20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各艺术种类走向“综合与包容”,尤其在专业音乐领域,呈现出“多元混杂”的形态。音乐艺术与现实生活等级和界限被慢慢消解,艺术遭遇通俗化,这些都是后现代主义艺术的典型特征。而这种消解,正是后现代主义所为。事实上,舒勒早于“后现代”这一概念出现前,已经在自己的作品中体现出这个特征,并且以“融合”作为其美学思想与创作理念的核心。笔者认为“第三潮流”是音乐领域中后现代主义思潮的“先声”,预示了后现代音乐的特征,为“后现代音乐”的发展提供了理论与实践的双重可能性。因此,对于“第三潮流”的研究,是发掘后现代音乐脉络,探索后现代音乐多元性的一个尝试。“第三潮流”的“融合”理念为我们带来了创造新音乐语言或形式的可能性,使原本奉行“单一主义”的创作观念发生了变化,多元文化和音乐语言的渗透导致了音乐产生多元性的特征,不同层面的音乐表现手法在新观念的影响下可以找到新的途径与各种作曲技术之载体结合,产生新的音乐现象。“第三潮流”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一种具体化的音乐,还有与之相随而至的改变人们观念的一股新的动力。本论文将以“第三潮流”音乐为研究对象,通过对作曲家舒勒的创作思维、理念、意图、核心材料、技术手段等方面的分析,探讨其作曲技法特点并结合本人的创作实践,从音高组织关系、曲式结构、音响组合形式等角度出发,以现代与后现代美学思想为依据,完成理论探讨与音乐实践的统一。论述逻辑并非以“理论”为出发点例举“现象”予以说明,而是采用“从现象看本质”的态度,以舒勒不同时期作品音乐形态与特征为出发点论述其运用的技术与手法,虽然作品中具有某些相同的音乐语言,但基于不同且具体的演绎方式亦呈现出不同的结果。需要说明的是,爵士音乐理论与内容不在本论文的讨论范畴内。根据笔者所掌握的资料,虽然已有文献对“第三潮流”的概念与历史成因等进行概括整理,但多数集中在对其作为音乐现象的描述,缺乏对舒勒所提出的“融合”理念及其具有特色的创作手法进行分析梳理的论述。因此,本论文在填补相关领域的视角空缺,揭示此类作品在理论层面与实践层面所展现出的共性与特性等方面可能具有一定的学术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