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土地资源变得日益稀缺,尤其是在城市建设用地逐渐减少,愈来愈多的农村人口大量流向城市的情况下,城市土地出现了严重的供不应求的局面。于是土地价格的一路高涨,导致城市房产价格日益飙升。面对居高不下的房地产价格,许多城市居民和已进入城市的农村居民,不得已将目光投向了城市近郊或城乡结合部的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本应属于该村居民使用和拥有的房屋,“小产权房”应运而生。“小产权房”以其低廉的价格和权利状态的瑕疵,给房地产市场带来了冲击,被国家相关管理部门定性为违法建筑物。尽管如此,游离于法律和政策之外的“小产权房”却在全国各地遍地开花,其低廉的价格优势吸引了普通群众的广泛关注,但其权利状态的瑕疵又存在着威胁购房者的潜在风险,其大量存在的现实又可能破坏我国的耕地及影响国家税收收入等等,“小产权房”到底该何去何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该如何予以规制,就成为目前学界研究的热点问题。本文从“小产权房”带来的一系列现实问题和法律问题入手,就我国小产权房的法律规制予以研究。本文采取多种研究方法对小产权房的法律规制问题进行研究。方法主要有:一是通过运用经济学、社会学、法学等多学科的知识梳理研究小产权房问题;二是运用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从现有政策、法律出发,与小产权房现状相衔接,试图寻找实际问题与法理之间的内在联系,不断完善现行政策和法律的缺陷。三是运用综合分析法,尝试民法理论与经济法理论的有机衔接,其中“以永佃权建构小产权房的权利体系”就是运用综合分析论方法,对我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制度的变革设想和各界对小产权房问题解决建议的基础上所得出的结论。本文除引言与结论外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为小产权房概述。通过对小产权房的概念、特征及类型等基本内容进行分析、探讨,为全文的深入展开进行铺垫;第二部分是小产权房产生的原因分析,主要从小产权房产生的社会成因、法律成因及根本原因三方面入手,进而阐述小产权房存在的合理性;第三部分是小产权房带来的负面影响,主要有小产权房的存在可能导致国家耕地的不安全,国家税收收入的减少和买受人权利的不确定等,进而得出有必要对小产权房予以规制的结论。第四部分是全文的核心内容,即小产权房法律规制的建构。通过对目前相关政策法律的解读,分析小产权房合法化的可能性;同时对土地性质不同的现有小产权房来区分治理;最后提出规制小产权房继续发展的法律途径:首先要完善农村土地利用管理、加强土地监管,其次要以永佃权建构小产权房的权利体系,三是加快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相关立法,最后要完善社会保障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