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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是一门跨越语言和文化的传播手段,是人类最基本的交流活动之一。在这一翻译过程中,译者作为中介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译者主体地位的不断提升,译者主体性问题逐渐成为翻译研究热点。阐释学作为西方哲学的一个分支,它被称之为理解的理论,是对意义的理解与解释。斯坦纳将阐释学的理论观与翻译结合起来并正式提出了“理解即翻译”的观点,并在阐释学理论基础上提出了翻译过程的模式,即为四个步骤:信任,侵蚀,吸收和补偿。就这四个翻译步骤而言,无一不是在强调译者主体性的发挥。而这种发挥同样受到译者主体意识的影响,诸如,译者自身的历史背景,文化背景,语言能力,文化意识等等。《简·爱》作为英国为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深深地吸引着译者与读者。李霁野于1935年成功完成《简·爱》译本工作。本文以斯坦纳的阐释学翻译理论为理论基础,以李霁野的《简·爱》译本为研究对象,具体地分析在斯坦纳的四步骤翻译理论中,李霁野的译者主体性在其《简·爱》译本中的发挥和应用,即:第一步信任,通过译者对原作的选择和其自身的语言、文化意识,体现译者的能动性;第二步侵蚀,通过译者对语言与文化障碍的突破,体现了译者的创造性和积极性;第三步吸收,通过规划、异化两种方法和对原文和译文中意义和形式的吸纳、吸收,体现译者的主观能动性;第四步补偿,通过译者采用的补偿手段,从历史和文化的层面来体现译者的能动性、积极性。以上研究说明译者主体性贯穿翻译活动始终,且为《简·爱》译本研究提供了新的参考与研究角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