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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金融危机席卷全球,各国经济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大量企业在这次危机中破产。除了经济不景气,内部控制的不完善也是导致破产企业不能有效抵抗经济危机的重要因素之一。2006年,沪深两市分别在《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中要求有条件的上市公司披露董事会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在此背景下,研究分析内部控制缺陷披露的影响因素,对我国上市公司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根据中国沪深两市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对内部控制披露的要求,以及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PCAOB)对于内部控制缺陷的定义,并借鉴前人研究,本文把内部控制缺陷划分以下几类:内部控制制度无法建立;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及其下设的各专门委员会不能尽职;子公司;制度政策的建立不完善;关联方关系处理不当;会计业务处理;公司或高管违规被罚;内部控制执行力不够。本文对内部控制缺陷的描述更加符合中国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本文基于公司治理的视角,利用中国深市上市公司A股2009年的数据,分析了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或者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实质性缺陷或重大薄弱环节的影响因素。本文认为内部控制缺陷的披露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内部控制缺陷的存在为其披露的必要条件;(2)存在的内部控制缺陷必须被管理层发现且未及时修正;(3)管理层愿意披露所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本文从上市公司是否对高管实施股权性激励计划、董事会的成熟度和投入资源的多少三个方面来分析内部控制建设的意愿、能力和资源,并分析其可能对内部控制缺陷存在的影响;本文假设实施股权性激励计划、以及股东大会的召开都会促进公司管理层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并对其加以修正,监事会的监督能力也对发现还未修正的内部控制缺陷有影响;本文从股权集中度、董事会规模、董事会的不稳定性、是否被ST四个方面来研究上市公司披露内部控制缺陷的动机。本文的实证结果显示:上市公司对高管实施股权性激励计划,董事会成立的时间越长、公司规模越大、监事会的规模越小、董事会的稳定性越强、内部控制缺陷披露的可能性越小;被ST的公司由于陷入财务风险,内部控制缺陷存在的可能性较大,其隐瞒内部控制缺陷的动机较小;内部控制制度存在固有缺陷,这也符合上市公司的现实情况。 目前国内学者主要采用规范研究的方法对内部控制缺陷进行分析,本文则是基于公司治理的视角,利用深市上市公司A股2009年的数据,对内部控制缺陷的披露进行分析,扩大了研究内部控制缺陷的视角。本文将内部控制缺陷披露的影响因素分为缺陷是否存在、缺陷是否被发现且未被修正和管理层是否愿意披露三个层面,并分析了公司治理因素在这三个层面如何影响内部控制缺陷的披露,是对内部控制缺陷研究的进一步细化。 此外,2010年4月26日五部委发布内部控制实施路线图,要求在2011年1月1日,我国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开始执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2012年1月1日,国内上市的公司开始执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本文对内部控制缺陷的研究也符合了未来的研究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