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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初步建立并完善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公共财政作为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财政体制,自1998年正式提出至今,经过各级财政部门的不懈努力,逐步构建起了部门预算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政府采购制度等一系列财政管理制度。公共财政概念不断清晰,公共财政改革不断深化,公共财政内容不断丰富。公共财政的核心是预算制度,没有完善的政府预算制度,中国的公共财政框架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只能是缘木求鱼。 黑龙江省作为全国部门预算改革的试点省份,从2000年省直试编部门预算开始,经历了探索经验、启动改革、搭建框架、完善制度等阶段,经过艰苦努力,已经初步确立了与公共财政体系相适应的部门预算编制制度。但是,由于部门预算是对传统预算管理方法的重大调整,特别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滞后,配套改革没有同步跟进,观念和权利制衡,部门预算缺乏财力保障等问题没有得到较好解决,从根本上完成部门预算改革任务还任重而道远。 本文从问题提出的背景出发,介绍了国内外的相关研究,分析了公共财政和部门预算管理的基础理论,简要介绍和分析了黑龙江省的经济和财政状况,以及目前部门预算管理现状。然后结合实际,以部门预算编制为主线,通过对预算编制基础和条件、编制时间、编制程序、编制标准以及部门预算监督等多角度,进行全方位深入分析,重点阐述了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深入分析其成因和性质,从而提出更为行之有效的部门预算编制和运转的建议措施,提高部门预算管理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促进黑龙江省财政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