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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治生活的应有之义,在立法过程中的表现就是让公众也参与到其中,提出对法律的期冀和自己的建议,对立法机关的立法活动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我国目前正在努力扩大公众参与民主的各种渠道,而法律草案通过网络向公众征求意见这一途径正在充分发挥它无穷的潜力,公众也对这种参与立法的方式表现出极大的热情。眼下我国立法机关虽然在立法实践中广泛使用网络征求意见系统,但是却还没有制定统一的成文性条款制度来规范、制约和监督,导致实践中出现随意性和任意性较强、立法机关对公众意见反馈不及时、信息不够公开等问题。故本文试通过以往实践中的经验和教训分析的基础上,对这一立法的应有民主程序的制度化建设之路提出初步框架设计方案。文章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对我国网络政治参与的相关问题进行了阐述。首先对网络政治参与下定义,然后描述了我国当下的发展状况、具有的特征,分析了这对民主政治前进的推动意义。以此为大背景提出本文即将论述的中心问题——立法中的网络政治参与,其形式是法律草案的网络征求意见。第二部分是论述我国目前立法过程中法律草案普遍向社会公众通过网络征求意见这一活动的情况。对这一立法民主的方式的概念、功能进行介绍,然后分析这在我国的发端和实施的状况,并对当下的情形进行了简单的描述。第三部分选取了三个典型通过网络公开征求意见后颁布实施的草案《劳动合同法(草案)》、《社会保险法(草案)》、《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对它们进行逐个的讨论和分析,介绍了它们征求意见的数据统计和具体意见情况。第四部分对第三部分分析的三个典型草案的情况进行汇总,比较三者的异同之处,归纳和总结它们征求意见实施过程中的相同之处和不同之处,为下文法律草案网络征求意见的制度化建设提供参考数据。第五部分首先说明了外国的立法状况以及其中值得我们借鉴之处,再根据上文得出的实践中的经验教训,试提出笔者对法律草案网络征求意见这一立法民主形式的成文性制度化框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