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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比邻而居,有着漫长的边境线,中国是当今世界上最大的能源资源消费国之一,俄罗斯则是当今世界最大的能源资源储备国与生产国之一。由是可见,两国之间存在着巨大的能源合作供求基础。 并且,基于两国新时期的能源战略,中俄之间还存在着广阔的能源合作空间和现实可能性。首先,就中国而言,为了保障能源资源的安全,中国政府需要使自身的能源进口目标国或地区多元化、能源进口输送渠道多元化,改变过去严重依赖中东、非洲等有限地区的能源资源、主要靠海洋运输的方式引进能源资源的单一、高风险的局面,俄罗斯的能源资源可谓正好可以在很大程度弥补上述的不足;其次,就俄罗斯而言,为了改变能源资源主要面向欧盟国家、乌克兰和高加索地区的局面,分化乃至规避不必要的风险,有必要拓展能源资源的对外贸易的对象国。并且,为了加快发展能源经济,真正使能源经济发展成为俄罗斯的战略经济支柱,西伯利亚和远东地区亟需加快发展,鉴于俄罗斯自身经济实力和其他因素,上述地区的发展唯有与包括中国在内的周边国家合作才能更好地完成;最后,出于加强两国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加快两国经贸联系,中俄能源资源合作也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有着特殊的政治意义。 不过,通过对中俄“东西伯利亚——太平洋”石油管道合作这一实证分析可知,中俄能源合作绝非一般经济合作那样简单。首先,中俄能源合作存在着一种有利于俄罗斯的结构性权力,这种权力使得市场的供求并不能直接地导致供求双方有效地达成交易;其次,俄罗斯作为卖方并且深谙能源外交之道,它对中国同样存在着难以忽视的地缘政治上的顾忌,因而有意无意地规避单独面向对华铺设管道的“不利”局面;最后,俄罗斯国内对华持偏见的政治派别、远东地方政府出于对管道流经地利益的考虑、能源企业之间的竞争等因素,也对中俄能源合作的正常化造成各种障碍。因此,针对以上不利因素,不仅需要中俄两国政府继续加强双边战略互信,而且俄罗斯联邦政府也需要认真地从中调节,中国政府则需要对俄罗斯民众展开更为深入、持久的公共外交,中国企业需要与俄罗斯能源企业展开更广泛的交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