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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化改革的逐步进展,社会主义经济进一步发展,多元化的利益主体不断出现并出现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相互接触和摩擦。针对因利益分配不均而产生的国家、集体和个人等不同经济利益主体之间矛盾和冲突,需要在社会主义基层治理中弱化政府对于社会管理事务的全面包揽和对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的直接干预,强力扶持功能专业化的社会组织、积极支持社区居民共同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措施,从而形成政府、社会组织、志愿者和居民共同管理社会公共环境的多元化治理局面。依据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的指示,我国城市社区全面推进深化改革,创新基层社区治理方式,从而促进解纷机制的发展进程。 本文基于在湖北省城市社区的实地调研,深入分析并评述城市社区服务队伍在社会转型时期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实践和做法,举例并论证社区基层在打造社区服务队伍多元化格局、建立矛盾纠纷预警预防机制、促进纠纷调处专业化和构建社区矛盾纠纷信息化调处平台等方面的经验模式,同时厘清纠纷调解多个参与主体、参与主体与调解客体以及参与主体与调解机制之间的关系。由此,总结出湖北省城市社区在解纷工作上凸显的参与主体多元化、调处源头化、化解组织专业化、调解程序规范化和调处手段复杂化的特点,并在文中探析湖北省城市社区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中形成的地方经验:“双保险”排查化解模式、“三处理一到位”化解模式、“点——线——面”结合调解模式,以及“社区矛盾联动”化解模式。 但不可否认的是,城市社区矛盾日益呈现多发性、复杂性、突发性和群体性的特点,解纷工作面临调解基础力量薄弱、支撑力匮乏和保障体系不健全的困境,社会管理和社区治理面临解决利益主体多元化诉求、树立和稳固政府公信力和权威、以及增大公民社会安全感和幸福指数的多重任务。原有的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已然失效,维护社会稳定的出路是进行社会矛盾化解机制的创新、实现有效的社会治理:应重塑以居民利益为内核的理念更新为出发点,以群众工作统揽解纷工作,将“以人为本”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以协同治理为导向强化领导组织,理顺多元调节主体的关系,整合社会资源建立规范专业的调解组织网络;以调节高效化为目标建立健全调解机制,保障利益诉求渠道畅通和调解合作机制有效衔接;以法制建设为内容完善保障机制,健全矛盾纠纷调解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各级干部的法律素养,强化城市社区的法治基础,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化解社区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