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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作为严重危害国家稳定的犯罪行为,对其进行严格打击是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必然。我国将职务犯罪侦查权赋予人民检察院,是在综合我国法治现状和顺应世界反腐趋势的基础上做出的英明抉择。然而,由于检察机关同时还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独立的司法主体,因而司法实践中一直存在着对职务犯罪侦查权的监督制约薄弱的问题,导致目前职务犯罪侦查中滥用侦查权力、侵犯犯罪嫌疑人人权等违法现象的频频发生。其主要原因是,目前国内缺乏对职务犯罪侦查权监督与制约机制的全面系统研究,用于指导工作实践。为完善社会主义法治,构建社会和谐,对职务犯罪侦查权的监督制约机制进行一次系统全面的研究分析十分必要。有鉴于此,本文拟从服务于社会的现实需要,结合现有理论研究基础,在分析现存问题矛盾和应用权力制衡理论的基础上,对现有职务犯罪侦查权的监督与制约机制进行介绍和分析,并提出完善和改革方案,以期对我国职务犯罪侦查现状的改善有所助益。本文除去前言部分,共分为五章、两大部分。其中,第一章为第一部分,是全文的总论;第二章至第五章为第二部分,是全文的分论。第一章为职务犯罪侦查权的监督和制约机制的概述,该部分将从分析职务犯罪侦查权的监督与制约机制的相关概念开始,详细介绍和分析了职务犯罪侦查监督制约的历史沿革、现状及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着重阐述了本文改革和完善职务犯罪侦查权的监督制约机制的原理,在结合此次研究目的和思路基础上,提出应当从职务犯罪侦查权的外部权力监督机制、内部权力制约机制、权利制约机制及司法制度保障等方面构筑监督与制约机制的理论构想。第二章是职务犯罪侦查权的外部权力监督机制之重构部分,该章详细介绍了我国职务犯罪侦查权的人大机关的监督、政协的监督、党内的监督、人民法院的监督的现状和问题,并积极寻找改革完善之法;重点探讨了人民监督员制度这项新型监督方式。第三章是职务犯罪侦查权的内部制约机制的完善部分,该章在详细分析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和现有理论成果的基础上,主张从加强上级检察机关制约和强化同一检察机关内部制约两个方面完善其内部权力制约机制。第四章是职务犯罪侦查权的权利制约建设部分,该章从以权利行使制约权力运行的目的出发,建议从职务犯罪侦查中的人权保障和强化人民群众与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两个方面,对职务犯罪侦查权进行制约。第五章是文章的最后部分,建议从司法制度的角度对职务犯罪侦查权的行使进行制约,即以健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对职务犯罪侦查取得的证据进行选择,以达到制约侦查权的目的。职务犯罪侦查权的监督与制约机制是保障职务犯罪侦查权顺利合法的实施的重要体系,它对于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构建和谐社会将起到核心作用。本文从理论的层面对我国职务犯罪侦查权的监督与制约机制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讨,希望能够对规范我国职务犯罪侦查权的行使和改善司法现状尽一臂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