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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中,要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环保意识、生态意识,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1目前一些承担着社会公共服务职能的设施因其对周边环境的不良影响,而受到周边公众的抵制,产生冲突,这是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不容忽视的重大问题。本文将以环境“邻避”冲突中公众环境意识的研究为基础,发现公众环境意识存在的不足,并为培育公众理性环境意识,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出建议。首先,通过研究公众环境意识与环境“邻避”冲突之间关系,我们发现:公众环境意识是促成“邻避”发生的要因,也是治理环境“邻避”冲突的关键要素之一。一方面,获取环境信息的渠道不畅通、环境信息分享机制不健全、环境维权机制不健全、政府环境信用有待提高是导致冲突发生的制度性因素;另一方面,公众的环境知识相对匮乏、部分公众环境价值观扭曲以及公众对政府环境信用认可度偏低等是促成公众做出非理性环境行为的心理性因素。其次,通过选择有代表性的北京六里屯垃圾焚烧厂事件、广东番禹垃圾焚烧厂事件以及杭州余杭九峰垃圾焚烧厂事件这三个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本文发现“邻避”冲突背后反映出的公众环境意识培育中存在的误区,阐明政府应该如何培育公众形成正向的环境意识,并引导公众做出合理的环境行为。最后,指出政府对于环境“邻避”冲突的治理多集中于事件发生后被动采取弥补措施而往往忽视了日常对公众环境意识的培养,难以有效预防环境“邻避”冲突的发生。因此,我们要重视引导公众树立科学的环境价值观,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并积极引导公众的环境行为选择以培育公众的环境意识,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