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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解决好“三农”问题,发展好农村经济,资金非常关键,诚然,农村发展的资金离不开政府的支持、补贴,但更离不开农民自己“融资”,但现实中,“融资难”几乎成为困扰农民的重大问题,而造成“融资难”问题的一大原因就在于农民缺乏优质的担保。本文针对这一问题指出,放开以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是解决农民“融资难”问题的有效途径。本文共分为五部分,第一章主要论述写作的背景,也即阐述了笔者为何要提出应该允许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第二章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述,主要论述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现行法律、司法解释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规定以及笔者对这些法律规定的看法;在本章中,笔者还引述了反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设定抵押的主要理由。在第三章中,笔者针对反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者们的主要理由提出了充分的反对理由,并指出以“社会保障说”、“耕地保护说”、“执行困难说”反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无法立足。笔者进一步充分论证了允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具有必要性,并且具有可行性,这种可行性主要体现在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具有较坚实的法律基础。第四章是本文的关键,在该章中,笔者提出了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制度的具体措施,并特别强调了,要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制度充分发挥作用,首先需要完善法律,其次应建立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如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农业保险制度,建立农村的土地流转市场。在文章的最后,笔者对本文的主要观点、内容作了总结。本文的优点在于较有力地反驳了反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主要理由,并从法学、社会学等多个角度论证了我国应该允许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但限于篇幅,本文并没有对现实中已经存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案例进行剖析,也没有进行比较法的研究,不妥之处,还望各位老师批评指正。